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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学校教,风流才子逍遥王育中的“身体价值”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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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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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凌”现象有明显的人格心理学意蕴,教师需要经常倾听来自学生身体内部的声音,切实“看到”每一个学生,洞察学生的精神世界的成长。回归教育本质的通途可能很多,但通过身体这个入口,或许是条不错的选择。

  一旦校园“霸凌”现象发生,学校要用教育智慧来确保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一位家长发表了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网文,称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了同学的“霸凌”,并描述了孩子受“霸凌”之后的身体反应与心理问题。随后,各种热议应声而起。

  我们暂且不去追问这一事件的细节、经过与“真相”,甚至不去理论孩子、家长、学校孰是孰非,而是回归到教育本身。因为这一事件本身给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教育的价值论问题,即如何重新审视学校教育中的身体价值,身体、生命与精神的关系究竟应该如何看待?

  身体伤害会影响到精神世界

  在学校教育中,学生身体本身的美学价值与精神属性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殊不知,身体是学生精神世界的入口。

  “霸凌”现象与日常打闹的本质区别在于:受“霸凌”一方产生了明显的心理问题,甚至精神失常,而日常打闹却不至于产生心理或精神上的障碍。

  在校园“霸凌”现象中,身体上的伤害不仅直接伤及学生的身体,而且会影响到他们的精神世界,比如扇耳光、逼人下跪、往人身上吐唾沫,或给身体有先天“缺陷”的学生乱起侮辱性外号等。

  性格内向或意志绵软的学生,往往成为“霸凌”的目标。一旦发生“霸凌”现象,受害者可能形成持久的心理应激障碍,甚至产生一生的精神问题。

  “霸凌”现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言语上的,“霸凌”一方长期对弱势一方施加语言暴力,比如辱骂、威胁、恐吓等,以至于受辱者产生了长期的心理阴影,害怕与人交往、沟通,也不敢向老师或家长倾诉,被动地奢望施霸者饶恕自己。言语上的“霸凌”通常不是偶发性的,它可能在受害者身上有明显人格倾向方面的反应与变化。另外一种是肢体上的,即实施“霸凌”的一方凭借身体及其力量上的优势,或者以多欺少,对弱势一方的身体实施欺辱,以达求某种施霸行为上的快感。

  校园“霸凌”原因复杂,并非学校教育单一层面的因素所致。其中,也有家庭教育的问题,比如“倒三角”式的家庭人口结构与关爱方式,使得儿童缺乏互助、合作精神,习惯了以自我为中心,关爱他人的意识较弱。也有社会或文化层面的问题,比如动画影视中的暴力与欺凌现象偏多,给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等。

  在现行教育制度下,知识主义、分数至上的教育理念,使得教育者对儿童的身体价值缺乏足够的重视。尽管教育理论家们主张身心统一的发展观,但在教育实践层面,更多地是注重儿童的心智发展,身体被假设为求知的工具。保护学生的身体,是因为身体是学习的本钱。在学校教育中,身体本身的美学价值与精神属性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殊不知,身体是学生精神世界的入口。儿童的健康成长在于身心协调发展,只有身体得到了充分的尊重,才能放飞心灵,遨游于知识的海洋。

  《庄子·山木》中说,“形莫若缘,情莫若率;缘则不离,率则不劳;不离不劳。”这句古典的哲理告诫教育工作者,儿童的身体是自然的产物,是一种缘分,保持身体的健康,要顺其自然,自然即缘分;保持精神舒畅,就要让儿童率性而为,不劳神费力。无论体态、性别、着装等,每个儿童的身体都是平等的,都应受到尊重。在知识主义、分数至上的教育理念下,人文教育、生命教育等理念很难付诸常态的教育实践。

  学校要确保每位学生的权益

  缺乏道歉的勇气,是教育智慧缺失的表现。及时的道歉,可以很大程度上抚慰受害者的心灵。

  教育之所以神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育是面对儿童成长的活动,是极具智慧的事业。

  在校园里,比较常见的学生日常生活行为有言谈交往、文体活动、课堂听讲、探讨问题等。但除了这些可观察的身体活动之外,学生还有丰富多彩的精神活动,比如情感交往、生命体验、价值确立等,它们未必都能从身体的表面行为显现,但构成了日常生活的基本内容。它们与学习成绩的关系看似不大,但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造成冲突事件,甚至上升为一种社会矛盾。

  对于“霸凌”现象的性质判断,有的从日常经验中就可以判别,比如学生之间明显的、长期的肢体欺辱或言语谩骂。但有的“霸凌”现象是隐晦的,需要教师细心观察。如果有学生一段时间内举止异常,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就要耐心与他谈话,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一旦有“霸凌”事件发生,教师或校方就要合理、合法地处理,既要及时安抚受害者及其家长的情绪,也要适度惩处施霸者的不规行为,做到有理、有据、有节。需要指出的是,因为施霸者也是儿童,过度惩处、扩大事件的性质与舆论范围,同样会产生涉事人的精神问题,因此需要用教育智慧来确保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师与校方需要在社会舆论、教育立场、人文关怀、依法治教等多个维度进行协调。如果校园“霸凌”事件既成事实,校方与教师就需要对教育管理失职负责,,公开向受害者道歉。缺乏道歉的勇气,是教育智慧缺失的表现。及时的道歉,可以很大程度上抚慰受害者的心灵,以便他们从“霸凌”的心理阴影中尽快走出来。

  人的身体现象一般分有两种:一种是可见的具有自然属性的身体,即身体的生物学性状,比如身体的姿态、运动,表情的变化,服饰的更换等;另一种是不可见的、具有人文属性的身体,即身体的价值论特征,比如愉悦感或轻松感、痛苦感或压迫感及其时间性与空间性的变异,比如度日如年(身体被“霸凌”)、心胸敞亮(身体在意识中舒展状态)等。

  身体之为“身体”的本质何在?从身体现象学来看,身体即主体——身体不仅是主体发挥主体性的明证,而且身体本身就是主体,主体通过身体与心灵的沟通达成身心的统一。当达成身心统一时,主体的体验就会产生存在被明证的愉悦感,反之,就会伴随苦痛,心烦意乱。

  当今学校教育对身体的人文价值重视不够,儿童通常被假设为医学上的“生理人”,是一架由科学主义零部件搭建的机器。这为身体工具论奠定了实践的逻辑起点与身体的运作方式,可能导致学生之间的“霸凌”行为。只要不产生严重的身体受伤的后果,一般不会引起学校与家长的足够重视,这将纵容“霸凌”现象的发生。因为身体的生理性微损不会产生明显的健康问题,比如人的鼻子、耳朵、嘴巴、眼睛等部分被击打,甚至屈膝下跪,它们对正常的生理性生活影响不大。因此,包括学校在内的社会机构对于人的身体管理,通常都从身体的符号化开始,比如坐姿、发型、服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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