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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辉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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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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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佛山市南海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辉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辉明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和职权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

张辉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辉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辉明简历

张辉明,男,汉族,广东南海人,1964年10月出生,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0月至1986年10月 部队服役

1986年10月至1997年10月 南海松岗邮电支局任职

1997年3月至2004年2月 南海(市)区松岗镇党委副书记

2004年2月至2006年7月 历任南海区小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6年7月至2007年12月 历任禅城区南庄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禅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7年12月至2014年7月 历任禅城区政府副区长、南庄镇党委书记、禅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禅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司法局局长、区社工委主任

2014年7月至2016年9月 南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年9月 任南海区政协党组书记、南海区政协主席(正处职)

2020年11月20日,佛山市政协十二届十一次常委会会议决定撤销张辉明十二届佛山市政协委员资格,免去张辉明十二届佛山市政协常委职务。

来源:佛山纪委

编辑:陈芷晴

责编: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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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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