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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多名消费者投诉!深圳一公司突然停业、经营者“跑路”,被告上法庭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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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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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作为消费者最害怕什么?

很多人可能会说是 老板“跑路”

门店大门紧闭,经营者消失不见

维权之路实在是太不容易

这种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

近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支持消费者对“跑路”公司提起诉讼一案

判决结果出炉了!

快跟大件事君一起来看看

宝安区消委会

突然收到百余消费者投诉

据了解,2019年3月起

宝安区消委会收到 百余名消费者投诉

投诉称本港中视公司突然关门停止营业,经营者处于失联状态。宝安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调解人员前往本港中视公司的经营地址了解情况, 发现大门紧闭,人去楼空。

2019年3月20日,宝安区消委会向本港中视公司发出了 《推送消费维权信用信息告知函》,将本港中视公司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等相关信息推送至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并在深圳信用网公示。

2019年9月初,深圳市消委会正式接受2名消费者委托, 支持2名消费者向本港中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

2019年9月20日,案件的代理律师进行网上立案。

2019年9月26日, 立案成功

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12日,本港中视支持起诉案件在宝安区人民法院西乡法庭开庭审理,被告本港中视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择期宣判。

2020年3月25日,深圳市消委会收到本港中视支持起诉案件的 胜诉判决。

2020年7月10日,判决正式生效,本港中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蔡某薰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深圳市消委会将不法经营者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市消委会多次 支持受害消费者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均为消费者胜诉

2020年11月24日,本港中视公司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本港中视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本港中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介绍,自2017年至2020年,深圳市消委会共计支持起诉21宗,其中调解结案2宗,判决结案8宗, 判决结果均为消费者胜诉。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6宗,其经营者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

大家在办理各类会员卡的时候

还是千万要谨慎

作为消费者要如何避免踩坑?

消费者充卡的时候要注意,不要一下子充太多,有的消费者一冲就是好几年,店家一般都是充钱越多越便宜,消费者可能会这样想,但实际上没有必要, 要考虑自己的消费频率,不要贪图便宜遭受大损失。

这里还有一点小窍门

大件事君帮你准备好了

如果你是会员

当发现会员卡费用骤降(这是老板最后跑路的伎俩),场所工作人员突然大量减少(可能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就要 提高警惕了。

当门店关门,怀疑老板跑路时

会员首先要报警并保护现场,切忌打砸现场,特别是办公室等存放资料的地方。这些公司来往款项证明、公司资产证明等资料,都非常重要,可能会起到决定作用。

在调查取证阶段,会员要及时提供消费证明,包括票据和合同等。在司法阶段,要提供因为维权而产生损失的误工证明,做到依法、理性维权。

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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