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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斗门、金湾、香洲,珠海全市范围禁止!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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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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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珠海市禁猎陆生野生动物通告》

《通告》规定,

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将全年禁猎陆生野生动物

以此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哪些动物不能捕杀?

何时、何地禁猎?

哪些动物是重点禁猎对象?

一起来了解!

禁止捕猎、杀害这些动物

《通告》规定,

禁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方法猎捕、

杀害列入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广东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

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

陆生野生动物,

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

禁止猎捕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

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

陆生野生动物。

禁猎范围和区域

《通告》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为禁猎区,

全年均为禁猎期。

所有野生鸟类被设为禁猎对象

我市位于重要候鸟迁徙通道上,

鸟类资源较为丰富。

为了防止

张网捕鸟、滥捕滥猎

野生动物等违法现象,

尤其是在

秋冬季的候鸟迁徙季节

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

《通告》将所有野生鸟类设为禁猎对象。

“现行法律法规只明确自然保护区域为禁猎区,对其他区域范围没有禁止,导致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成本过低。”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王朝晖介绍说,我市全面禁猎将有效打击非法猎捕,从源头上遏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

这不是珠海第一次发布

针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了。

就在今年5月1日,

《珠海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

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每人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并对组织食用者从重处罚。其中,条例所规定的最高处以价值三十倍的罚款,这一处罚额度较广东省此前通过的相关法规(最高处罚货值20倍)更大。

根据条例,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酒楼、饭店、农庄、会所、食堂、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餐饮服务提供者,价值或者货值 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价值或者货值 一万元以上的,处价值或者货值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保护野生动物,

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让我们行动起来,

从身边做起,

共同让珠海变更美!

来源 | 珠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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