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建小产权房,一房两卖骗定金,河源男子被判13年!
违法建设行为是制约
经济社会发展的 “毒瘤”,
它不仅 侵占社会公共资源,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更严重影响了
人民群众的 生命财产安全。
为推动市场经济秩序、
推动坚决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
近日,
龙川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审结一起涉房地产 诈骗案,
涉案金额达 227万元。
8月7日,龙川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涉房地产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接受庭审。
而他之所以坐在被告席上,
就源于2015年初的一念之差,
当时,被告人黄某曼与其父亲
经过一番商量后,
决定在其祖屋位置
非法建设小产权房并逐步投入建设,
不久后,
龙川县城规划区土地规划
联合执法协调办公室执法人员
在日常巡查中,
发现这个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设,
无 《土地使用证》、
《建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
在2016年8月30日,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黄某曼立刻停工并恢复原貌,但黄某曼不予理会,并继续施工。
明知故犯,知法犯法,
多次警告并没有让黄某曼觉醒,
在明知是违法建设、
无法交付楼房的情况下,
他仍与被害人签订《集资建房合同》、
以一房两卖等手段,
骗取22名被害人
购房定金共227万元,
将所得钱款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
经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黄某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坦白认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龙川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邓菊花:“ 被告人黄某曼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继续向被告人黄某曼追缴剩余赃款222万元返还给各被害人。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
该案的依法审理,
将对各类违法建设
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龙川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
实施犯罪行为,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河源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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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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