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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块钱也要追!斗门白蕉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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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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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来块钱被偷了,案值不大,但也是老百姓的辛苦钱,关系着市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案也要全力办。珠海公安一直重视民生小案的处理工作,全力让群众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7月29日下午,斗门区白蕉工业开发区一栋正在装修的楼房内,发生了一宗案值一百多元的盗窃案。六乡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认真调查,当场抓获盗窃嫌疑人 陈某某(男,32岁)。

盗窃后留在原地扮无辜

当日,几名装修工人来到工地施工,工人们来的时候就见陈某某坐在一楼大厅处,还以为是老板找来的监工。工人们像往常一样,将自己的随身物品放在一楼的房间内就开始工作了。

中途工歇时,一名工人发现自己包里的钱和烟都不见了,而坐在一楼大厅的陈某某还在,财物怎么没了?工人立即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开始调查,一直坐在大厅的 陈某某看到民警询问工人是否看见可疑人员时,他主动上前说:“我一直坐在这里,都没看到有人来过。是不是他们自己搞丢了啊?”

“你是干什么的?”民警反问。 陈某某说自己只是在这里休息一下。不是屋主,却一直呆在施工现场?民警继续追问, 陈某某露出的马脚越来越多,嫌疑越来越大。随后,民警将陈某某带回六乡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陈某某指认盗窃现场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原来,当日陈某某无事闲逛,经过装修楼房时看见一楼大门敞开,就进去歇脚休息。他发现工人们到场后将随身物品随意地放在一楼房间,也未对自己多加询问,便趁着工人们去二楼工作的时候,溜进房间,在一个黑色提包内找到一百来块钱和一包香烟。担心工人发现被盗并怀疑自己,陈某某决定留在现场假装不知情。他将盗窃来的财物藏在旁边巷子里,自己继续回到一楼大厅闲坐。没想到很快就被民警识破,调查取证后,斗门警方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普法时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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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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