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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12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通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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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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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茂名市各地完成水环境质量达标攻坚目标,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根据《茂名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有关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评分细则要求,现将全市各地2020年1-12月地表水监测断面综合指数按水质加权平均总指数质量排名通报如下:

第一名 高州市

第二名 信宜市

第三名 化州市

第四名 电白区

第五名 茂南区

由于电白区森高河断流,不能取样监测,故该断面不纳入电白区统计。对比2019年各地水质情况,茂名市水质总体改善幅度较大,特别是电白区改善明显,但茂南区水质总体有所下降,需要引起重视。

请各地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加大力度推进水环境质量达标攻坚工作,全力提升各地水环境质量在茂名市内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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