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线上预报名!珠海又一所公办幼儿园开始招生…
最新消息!
斗门区又一所公办幼儿园
发布 2020年秋季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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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幼儿园(暂定名)是一所公办幼儿园,位于华发又一城小区,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按省一级幼儿园的标准建设,由斗门区第一幼儿园统一管理。
为做好珠海市斗门区第二幼儿园(暂定名)2020年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斗门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做好珠海市201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珠教基【2013】24号文件精神)和斗门区相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 斗门区第二幼儿园(暂定名)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免试入园原则。
(三)坚持优先保障原则。
(四)坚持同等待遇原则。
二、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
1.经核准的符合优先保障政策的适龄儿童。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按照优先保障原则,为各类优待对象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提供保障。
一是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珠教〔2018〕8号)的有关要求。
二是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三是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根据《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珠公发〔2018〕75号)的有关要求。
四是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珠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2019〕173号)的有关要求。
五是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获得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或在本地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国内外疫情高发地区执行抗击疫情任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的有关要求。
2.斗门区户籍适龄儿童。
3.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以下三类对象享有与斗门户籍生同等待遇。
一是台湾同胞子女。根据《关于促进珠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珠府台字〔2018〕86号)的有关要求。
二是在珠工作的港澳居民子女。根据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三是博士、博士后的非本市户籍子女。根据《珠海市人才子女入学(园)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珠教〔2018〕8号)的有关要求。
(二)招生年龄及人数
小班5个班,满3周岁儿童125人,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中班3个班,满4周岁儿童90人,即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斗门区户籍及符合优先保障、同等待遇政策的适龄儿童,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则全部录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学位数时,则按照(珠教基【2013】24号)文件规定,100%学位公开抽签录取,额满为止。
(二)在满足符合条件儿童的基础上,可视学位空余情况,招收华发又一城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和其他符合同等待遇政策的适龄儿童及在本区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 有稳定职业、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非本地户籍常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
四、报名及录取流程
(一)预报名方式及时间:
1.现场预报名:有意选择斗门区第二幼儿园(暂定名)的家长,带上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在斗门区第一幼儿园,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并填写好新生预报名表,时间:2020年8月15日-20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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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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