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城市资讯  热点

自建围墙妨碍邻居出行 乐东法院强制拆除

  • 来源:互联网
  • |
  • 2021-03-15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一户人家在出入通道上自行建起围墙,引起纠纷。近日,乐东法院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其未按判决自行拆除的砖墙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黎某与被执行人韦某一家系邻里关系,2019年1月,韦某不顾劝阻,强行在黎某出入通行的通道上用水泥砖建起了部分围墙,双方在交涉、村委会处理未果的情况下,到利国镇人民政府进行信访。

利国镇政府最终确认了韦某所建围墙的土地为出入通道,韦某在通道上所建的围墙造成了黎某的出行不便,严重影响了黎某生产、生活。但韦某对于村委会的处理及镇政府的回复置之不理,于2020年1月又继续在通道上建筑围墙,且在利国镇人民政府向其发出通知,要求其停工的通知等待处理后,仍不予理睬,故黎某向乐东法院提起诉讼。乐东法院于2020年8月作出民事判决,要求韦某一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阻塞在通道上用水泥砖砌起1米多高的围墙,并清除放置在通道上的附着物。韦某不服判决上诉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后,被驳回上诉。

判决生效后韦某一家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黎某于2021年1月依据生效民事判决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乐东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韦某一家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缴纳执行费。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韦某进行释法明理,但韦某一家仍拒绝履行。据此,乐东法院依法于2021年1月发出执行公告,限韦某在2月1日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自行拆除阻塞在通道上用水泥砖砌起1米多高的围墙,并清除放置在通道上的附着物,将自南向北和自东向西约2米宽的通道给申请执行人黎某一家出入通行。公告期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乐东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清除措施。

3月11日,乐东法院执行干警联合公安干警、村委会干部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法官带领法警及公安干警按划定警戒区域,随后施工人员进入执行现场开始进行清理作业。经过3个小时紧张有序的工作,顺利拆除了阻塞在通道上用水泥砖砌起1米多高的围墙,并清除了放置在通道上的附着物,留好两米宽的通道供申请执行人黎某一家出入。(黄其高 黄嘉琦)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