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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细雨显温情 公正高效践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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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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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善于运用女性特有的细腻,和风细雨地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她善于耐心倾听,准确找到双方争执的焦点;她善于抓住切入点,公正高效办理案件;她就是宝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辉瑾。

张辉瑾,女,1969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中共党员,一级法官。1994年经公开招录进入宝丰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宝丰法院经济审判庭、执行局、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民事审判庭庭长。该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鹰城巾帼建功法官、道交一体化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3次。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辉瑾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放在第一位,曾在多个部门工作的经历,使张辉瑾同志积累了丰富的处理基层矛盾的经验。她坚持把调解作为审判艺术的升华不断追求。成功调解了上千起各类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她审理的徐某某等63名原告诉某机械厂资产清算组劳动争议纠纷及马某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就是典型的例子。63名原告系机械厂员工,待岗后,63名原告多次找相关部门要求该厂解决劳动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支付待岗期间的生活费,该事件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决定走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63名原告向宝丰法院提起诉讼,并扬言如法院处理不当,决不罢休。接到该案后,根据63名原告的诉求及上岗、待岗、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各不相同的复杂情况,结合案件的特殊性和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张辉瑾意识到这样的案件只能通过调解才能真正化解双方矛盾,于是就没有急于指定开庭时间,而是想尽办法,争取时间去调解。首先,采取背靠背的方法进行调解,多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从原告处了解到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是让被告承认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支付待岗期间的生活费,使他们老有所养;从被告处了解到他们认为原告人数太多,不愿意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且认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从双方的言谈中又总结问题的焦点,找准了调解的切入点,进一步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其次,从法律上讲明利害关系,让他们正确评估自己的期望值;从人情事故上,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指出他们的不足之处,肯定他们做得好的方面,消除双方的抵触情绪;从感情上,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让他们通过换位思考,以化解双方的恩怨。最后采取面对面的调解,经过前期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双方的怨气得到了平息,自愿和解的双方很快达成了协议。

马某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原告马某某出生后,出现全身苍白、窒息等情况,原告父母认为是被告违反操作规程,以致造成原告缺氧缺血性脑病不能治愈。马某某向宝丰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申请,要求对马某某与某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司法鉴定。在市鉴定机构鉴定期间,马某某的父母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拖延司法鉴定的进行。接到该案后,张辉瑾抱着“案要结,事要了”的态度,第一时间赶到原告的家中了解案情,了解双方矛盾的症结。张辉瑾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用真诚打消了原告母亲的抵触情绪,她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张辉瑾抓住机会,先后3次与原、被告一起到市里、省里的鉴定机构协调鉴定事宜,为案件的顺利审结打下了基础。经过无数次地组织调解,将诉讼程序中的障碍一个一个地排除,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被告共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63538.08元。虽然调解案件用去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看到双方当事人发自内心的笑容,张辉瑾感到由衷的欣慰。

对于调解案件,张辉瑾同志有着自己独到的思路和见解,她常说:“当事人之所以打官司都是遇到了难处,办案要秉公执法也要扶贫救急;咱替当事人设身处地想了,案件自然好结了!”由于很好地发挥了自己的调解能力,也使得她办的案件调解率高、平均结案周期短,真正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统一,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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