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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分饰“14角”诈骗求职女大学生12万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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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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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陶某利用微信虚构14个身份骗取求职人员小溪(化名)的信任,以投资等名义先后骗取了小溪12万元,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

2020年2月,陶某在网上发布了一条桐城市达成建筑有限公司招聘经理助理的信息,大学毕业生小溪看到招聘信息后便投简历应聘。随后,陶某自称是该公司老板,以疫情期间不方便进入办公楼为借口,在办公楼楼下面试了小溪,并与小溪谈好了工资等事宜。接着,陶某又谎称财物、人事还没有上班,疫情期间办公室也不能进入,未与小溪签订劳动合同。

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陶某带着小溪到合肥、深圳、三亚等地“看工地”,游说小溪自己手中有几个隧道的项目,可以介绍小溪一起做,赚大钱。陶某还先后介绍了“李工”“梁琴”“孔妍希”“鲁丹妮”“黄工柳钢”等14个人给小溪认识,小溪纷纷加了这些人的微信。他们有人说陶某手中有大项目,可以赚钱;有人与陶某有业务往来,陶某要求小溪垫付资金向他们转账;有人是陶某之前的员工,陶某让小溪向他们先行付清报销的费用。

就这样,小溪在这14个“人”加陶某的连环哄骗中,先后向陶某支付了合伙投资支付钢筋款、结算工资、周转费用等12万余元。而事实上,“李工”“梁琴”等14个微信账号均由陶某一人控制。几个月后,小溪忽然警醒,自己从未与这些“工作相关人员”见过面、语音聊过天,也从未真正见过陶某负责的工程,自己可能早已落入诈骗的圈套,遂向警方报案。

经过一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陶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陶某提出上诉,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案例,并作出裁定,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初出社会的毕业生求职心切,急于寻找一份合适自己的工作,而忽视了应聘单位的一些关键信息,落入了不法分子设计的圈套。有些诈骗人员通过网络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以“高薪”等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旗鼓进行招聘,随后,便利用“打点费”“保证金”“管理费”“购买服装”等理由,要求求职人员转账付款,实施诈骗。广大求职者在应聘时一定要了解好应聘单位的情况,多方核实其真实资质,不要抱着轻松赚大钱的心态,特别是涉及需要金钱办理相关业务时,要时刻保持清醒,不要轻易缴纳各种费用,注意好自己的权益,以免上当受骗。(朱家震 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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