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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可否要求亲生父亲承担抚养责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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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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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女子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将孩子生父起诉至法院。

何红(化名)与赵洋(化名)于2013年相识,后同居生活并于2018年生育一子,但两人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小孩出生以后一直随母亲何红生活。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赵洋支付了的小孩抚养费,此后便以经济状况恶化,经济收入下降为由拒绝支付。不堪重负的何红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赵洋诉至法院请求支付抚养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该案中,赵洋作为小孩的生父,未直接抚养,应当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综合考虑何红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赵洋支付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的抚养费21000元;自2020年8月起按每月14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同居关系男女分手后,对同居关系所生子女仍然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虽然两人的感情就此终结,但双方永远都是孩子的父母,这是始终无法改变的,如果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那么就给他一份完整的爱,因为在孩子的人生成长道路上,父母都是不可或缺的角色。

当然,我们更要审慎地对待婚姻,善待家庭,厚待爱情,切记“责任”二字。(喻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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