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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多元化解金融调解“最后一公里”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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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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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濮阳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成为河南省率先成立的第一家金融调解委员会,这是人民银行濮阳市中支积极探索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一步,为濮阳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搭建了新平台、开辟了新路径。

多方联动搭建诉调平台

谈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成立的初衷,濮阳市中支党委书记、行长许兆春告诉记者:“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调解委员会的成立,目的在于解决金融纠纷诉调对接的“最后一公里”,将金融纠纷的“诉”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居间的“调”有效对接,让老百姓享受更便捷、更经济的调解服务。”筹建以来,濮阳市中支党委高度重视,中支党委书记、行长许兆春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主动与市辖内多家单位部门沟通,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协调,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加强协作,并促进各金融机构衔接联动。同时,多次赴现场进行调研,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政策倾斜,并保证物质供应,确保软硬件设施的建设进度。在多方努力下,濮阳市中支有效克服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障碍,在短时间内建立了高效、联动、快速的协调机制,最终形成了以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银行主导、金融工作局及濮阳银保监分局参与的运作模式,保证调解委员会快速成立并投入运行。

职责明确确保运行有效

调解委员会设置了专门的组织架构,并得到了地方的大力支持。除四部门联动外,市司法局、法学会等部门或组织积极参与,协助建立了专业的调解员队伍,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一是明确了工作职责,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全市范围内涉及金融业产品、服务和合同履行等方面的纠纷及投诉;对接濮阳市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并将调解过程中认证的证据报法院进行司法认证,转化为诉讼证据。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考核体系,引导形成了“能调尽调、及时化解”格局。二是明晰调解流程。调解流程和机制着力简化流程、降低成本,给予消费者实质正义。金融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委员会申请调解;金融工作局、人行、银保监等部门受理的对濮阳市各银行、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涉及金融业产品、服务和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投诉,也可移送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受理的金融纠纷涉及的金融机构,在人行、法院、银保监等部门调解员的参与下召开调解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移交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数起金融纠纷。

完善机制实现高效服务

在谈及下一步的工作重心时,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将加强对调解员的专业培训,通过岗前培训、理论学习、案例教学等方式,提高业务工作专业化、对外服务高效化水平;积极拓展与金融管理部门的业务交流,促进提高调解水平和效率,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金融调解队伍,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的调解服务。同时,重点探索“上门调解+周末调解+下班时间调解”相结合的人性化综合调解服务。破除衙门作风,对于交通不便的农民消费者,走乡串户,主动上门提供调解服务;对于无法参加现场调解的,实行线上调解,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减少老百姓的花费,搭建金融调解与群众之间“零障碍”的桥梁。文/刘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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