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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人涉黑案公开开庭 河南沁阳法院扫黑除恶再出重拳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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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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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宣布开庭...”8月20日上午,河南省沁阳法院一号审判庭内,沁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担任审判长,沁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民担任公诉人,市法院刑庭庭长张敏洁、刑庭副庭长范献献以及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孔某恩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恶劣,沁阳法院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组织控辩双方召开3次庭前会议,制定详细周密的开庭方案,并提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出台“孔某恩涉黑案件庭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玮为组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郭小分为副组长的庭审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市扫黑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卫健委、市电业局、消防队等多家相关单位全力配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抽调全市法院系统60余名警力服务保障庭审,沁阳法院专门成立综合协调组、司法警务组、宣传舆论组等七个服务保障工作小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全力保证庭审顺利有序开展。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孔某恩伙同他人在以武陟县某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实施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此过程中,采取皮鞭打、手铐铐、针扎被害人等残忍手段,使孔某恩逐渐在该区域形成了“九节鞭王”、“孔所长”、“孔行长”的社会恶名。2014年冬,孔某恩指使被告人孔某贝、孔某雷、孔某三、孔某刚、李某某、张某对赵某某进行非法拘禁,形成了以孔某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4年冬以来,该犯罪组织通过借款、贷款、发放高利贷、运营公交车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以某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开庭当天,沁阳法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到庭人员全部进行体温测量。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并主动邀请河南省扫黑办督查组、焦作市委政法委、焦作市扫黑办、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沁阳市扫黑办、沁阳市纪委监委、沁阳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各乡镇村两委班子70余人以及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见证,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确保了案件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河南电视台、人民法治、河南法制报、河南经济报、东方今报、焦作电视台、焦作中院、沁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全程跟踪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沁阳法院将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依法及时、公正、高效做出裁判,为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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