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废除化妆,重生之魔法美少女品广告事前审查制度
台湾行政院会昨(8)日通过《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修正化妆品定义,并增订化妆品业者、产品资讯档案及化妆品成分等立法定义;废除化妆品广告事前审查制度,但增订化妆品不得标示、宣传或广告医疗效能。
草案将非药用的牙膏、漱口水等口腔清洁制剂纳入管理;增订化妆品业者定义,是指以制造、输入或贩卖化妆品为营业的厂商或自然人,对于提供研究试验用途及少量自用者,不在规范之列。
草案废除化妆品色素查验登记及化妆品备查制度,改由化妆品制造及输入业者办理产品登录及建立产品资讯档案;另保留用于染发、烫发等特定用途化妆品的查验登记制度。
特定用途化妆品查验登记之规定,从这次修正案施行之日起5年后停止适用,全面实施产品资讯档案及登录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废除化妆品广告事前审查制度,增订化妆品不得标示、宣传或广告医疗效能,并增订传播业者应保存及提供委托刊播者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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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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