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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对夫妻因为感情破裂长期分居,丈夫将3套房遗赠同居保姆,现改判无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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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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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真的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啊,该是自己的还是自己的,对此,你们怎么看?一起来和小编聊聊吧!

一份涉及千万财产赠予的遗嘱,因为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被二审法院宣告无效。而在此前,一审法院却认为,违背公序良俗为法律所禁止,但该行为并不必然导致遗产赠予行为无效。

遗嘱作为中国最广泛的财富传承工具,如何订立才能确保财产能够按前人的意愿进行顺利继承呢?

该案或许能给高净值群体遗产传承提供些许借鉴意义。

深圳南山区三套房的故事3月26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向大众揭开了一个家庭不和、保姆成丈夫遗嘱继承人的故事,而遗嘱纠纷中涉及的财产则是位于深圳南山区大冲城市花园里的三套房产,总计面积300平方米。4月28日,记者在多家房产中介网站中查询发现, 上述小区中相似面积在售房子的政府参考单价为13万每平方米。也就是说,涉及纠纷的财产价值如今已近4000万元。

而这房子的故事,还得从1995年说起。

1995年,刘高达(化名)在深圳市南山区大冲阮屋村自建了三幢房屋。

彼时, 其妻子47岁,共同育有三男二女,但夫妻感情却不和。

据刘高达遗嘱称,结婚后,妻子长期扑在麻将台上忽略家庭,导致夫妻常常吵架,约在1981年间,妻子有婚外恋,因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最终分居。 在分居若干年后的2001年,因刘高达生活需要,聘请了时年38岁的杨娴琦(化名)作为保姆,照顾其日常生活,此后两人产生感情并同居。

刘高达的妻子则表示, 其和子女发现刘高达和杨娴琦之间的关系后,刘高达和家人产生矛盾,刘高达和杨娴琦于2010年左右开始同居。

也就是在刘高达和杨娴琦非法同居的那年,当地政府开始对大冲村进行旧村改建,刘高达也因此分得300平方米回迁房面积, 其5个子女均分得了100-503平方米不等的回迁房面积,其妻子因将其份额主动给了三个儿子,其只自留了80平方米。

2010年4月19日,刘高达与深圳市大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南山区大冲旧村改造项目村民物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刘高达因位于南山区房屋的拆迁获得回迁房屋补偿300平方米,具体为大冲城市花园的三套房产,每套各100平方米。

此后, 刘高达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5年7月3日提起的第一次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不准许刘高达与妻子离婚的民事判决,该民事判决于2016年2月5日生效。

2016年8月4日,在广东法尔律师事务所见证下,刘高达立下了自己的第一份自书遗嘱《刘高达遗嘱》。遗嘱中提及:“刘高达因政府旧村改造所分得大冲房产300平方米全部归杨娴琦所有,任何人无权分争。” 后经司法鉴定,该遗嘱落款处的签名字迹是刘高达所写,但落款日期不是。

立下遗嘱之后的第五天,刘高达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双方已经分居十几年,刘高达本人到庭参加了庭审,一审法院于2017年4月26日作出判决,准许刘高达与妻子离婚。

然而,刘高达的妻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就在二审审理期间,刘高达于2017年8月27日因病死亡,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刘高达直到去世前,都是在与杨娴琦一同生活。在其去世前的两个月,刘高达立下了第二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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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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