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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律师未尽义,牢骚信务委托人拒付律师费被诉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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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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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称律师未尽义务委托人拒付律师费被诉

  京华时报讯(记者常鑫)因未按合同缴纳律师代理费引纠纷,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将陈先生起诉至丰台法院。昨天下午,该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元甲律师事务所此前代理了陈先生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该案在7月22日宣判,,陈先生胜诉,获得了相关赔偿,但一直未支付该律所代理费用。律所代理律师请求法院判决陈先生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支付代理费和违约金等。

  对此,陈先生的代理律师则表示,未付代理费系律所原因造成。在立案前,律所未提示陈先生提交暂住证和劳动合同书,这两项是能证明陈先生应按照北京市城镇标准获得赔偿的重要证据。同时,律所扣押陈先生妻子的身份证及一页工程施工合同,至今未归还。

  而且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律所迟迟未告知,直到陈先生主动询问才用微信转发,这有可能会贻误上诉时间。判决书中遗漏了法官判决中陈先生女儿的抚养费等判决内容,律所并没看出。直到陈先生发现,律所才找到法官修改了判决书内容。

  另外,律所未要求陈先生提交从医院出院的出院证,导致营养费诉求相关证据不充分,起诉状也没有要求陈先生签字。

  对此,律所的代理律师表示,不提交暂住证不构成对陈先生诉讼权利的损害,而劳动合同书也不是必须提交的证据。

  律所代理律师还表示,律所并非扣押身份证,是按照律所程序在结律师费时才会全部退还。律所认可判决书存在错误,法院已更换了判决书,错误非律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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