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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方先行先试对警方刑事执法予以监督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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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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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广州3月2日电 (记者 索有为)广东省检察院2日通报称,广东检方先行先试对刑事立案和侦查予以监督,选取五个派驻检察室部署对加强刑事执法监督试点工作。中新社广州3月2日电 (记者 索有为)广东省检察院2日通报称,广东检方先行先试对刑事立案和侦查予以监督,选取五个派驻检察室部署对加强刑事执法监督试点工作。

  据悉,中国最高检察院日前公布《关于深化检察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2015年修订版),明确“建立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

  广东检察院称,该院于2014年10月下发有关通知,部署对加强刑事执法监督试点。

  鹤山市检察院还与对口警方就加强刑事执法监督试点举行联席会议,双方对加强派驻检察室和工作联系达成共识,联签了有关意见,对监督范围、措施等作出详细。

  截至目前,鹤山市检察院已成功监督对一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在接待张某超来访时,派驻鹤城检察室了解到吕某某在追债过程中手下打伤张某超,而鹤城对此没有立案。接到张某超来访后,鹤城检察室马上对张某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查阅了110报警记录后,检察室确认了张某超确有报警情况、鹤城确实没有对本案立案。在掌握了大量后,鹤城检察室向鹤山市发出一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鹤山市随后就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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