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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归业主所有!深圳有楼盘违规操作被查
一走进小区
广告可谓是无处不在
电梯里“洗脑”的视频广告
小区裙楼外墙、灯箱、门禁杆……
各种广告真是“满天飞”
大家有思考过
这些广告收益都归谁所有吗?
正确答案:属于业主共有!
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稽查局查处一宗《民法典》业主维权第一案。
深圳一楼盘侵占业主收益
今年1月初,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收到数十位举报人举报某楼盘的购房合同格式条款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
图文无关。南都记者 陈奕启 摄
为保护各业主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立刻调查,发现某房地产公司与业主签署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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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汇源朱新礼
-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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