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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等法规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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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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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九时

媒体:

汕头日报、汕头电视台、汕头广播电台、汕头橄榄台、中国报道、中国经济导报、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

主持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嘉宾: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何敏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林荔松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宝辉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魏岳强

出租车行业代表杭州市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章海浪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最近召开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保障简政放权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还有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分别自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希望通过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这两部法规,推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实施。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何敏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林荔松同志,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宝辉同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魏岳强同志。

参加会议的还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执法局等单位有关同志和出租车行业代表杭州市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区总经理章海浪同志。

今天的发布会准备这样开: 一是何敏同志介绍有关法规的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二是林荔松同志介绍我市出租车管理工作情况和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工作意见;

三是林宝辉同志、魏岳强同志介绍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有关工作安排;

四是回答记者提问和采访。

首先请何敏同志简单介绍两部法规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敏

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按照会议安排,我首先简要介绍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简政放权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立法情况

(一)《决定》的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近年来,中央、省委对简政放权,完善基层治理现代化作出部署。2020年7月,市委提出加快简政放权,做大做强镇域经济,推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简政放权促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国率先作出法规性决定,形成改革发展制度优势。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的具体行动。决定的出台,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深化镇街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做大做强镇域经济,统筹推进城乡融合,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决定》的立法过程

按照《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的工作安排,2020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着手起草《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决定(草案)》起草工作,吴启煌常务副主任,林平、杜怀丹副主任专门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系统梳理研究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决定(草案)》。《决定(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原则同意,于2020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共五条,以立法形式巩固我市简政放权、加快镇域经济发展改革决策部署成果,突出原则性、指导性,主要内容有:

1.关于简政放权的原则、方式、范围

一是明确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应放尽放、放好用好的原则,下放行政管理职权;二是明确采取授权或者委托等方式下放;三是明确范围,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社会治理等行政管理职权充分赋予镇街;四是实行清单式批量下放。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制定、更新目录,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关于支持保障机制

一是要求,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保障赋予镇街行政职权。二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具法定事由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干预、收回或者以事前备案、征得同意等方式变相继续行使已经下放的行政管理职权。三是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完善后续管理,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效承接、切实履行好相应的行政管理职权作出规定。

3.关于人大监督检查

《决定》规定,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镇人民代表大会、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本决定贯彻落实。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敏

下面我介绍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有关立法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条例修订的必要性

出租车是城市公共客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和流动的名片,事关人民群众出行、城市形象、营商环境。《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对促进和规范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原条例的许多规定已经与实际不相适应:

一是近年来,网约车以其方便、快捷、多样化和差异性出行的经营模式,在我市逐步兴起,但也带来一些新问题:如网约车经营者不按规定申请许可,使用非营运车辆从事客运经营,驾驶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带来了新旧业态冲突,影响出租车行业及社会稳定,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二是传统巡游车领域还存在行业服务质量不高、经营权管理不尽规范、服务水平难以提升等问题。如虽经过多次整治,但不压表、多收费、拒载以及外地出租车非法载客等现象依然存在,社会各界对于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呼声强烈。

为了解决我市出租车客运行业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提升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二)条例的修订过程

该条例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起草和修改难度大,历时两年修订完成。总起来说,整个修订过程有三个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高度重视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和相关立法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了有关条例修订工作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深入调研条例修订工作,提出修改意见,为提高立法质量指明了方向。

二是各方协同推进。条例修订历经市交通运输局起草、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审查和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审查审议各个环节。市人大常委会经过三次审议通过。人大、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使立法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全过程科学民主立法。在政府组织起草和提请阶段,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通过《汕头日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组织召开出租汽车行业立法调研座谈会,总结提炼我市出租车行业管理的改革经验,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条例出台打下了良好基础。在人大审议阶段,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开展了深入调研,提出了针对性强的审查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订条例提出了不少好的审议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汕头人大网全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多场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政府部门、人大代表、立法咨询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等社会各界意见,召开专场座谈会,听取巡游车、网约车企业负责人代表和司机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市人大法制委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并召开表决前评估会,对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出台时机进行论证评估。可以说,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贯穿整个立法过程,《条例》凝聚了各方智慧,体现了社会最大共识。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立法亮点

《条例》分为总则、经营管理、客运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六章共六十八条。

一是与时俱进,将网约车纳入法治轨道。原条例只适用于巡游车。在网约车迅速兴起、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后,相应的法律规范存在不足。为了适应新形势,条例将网约车纳入适用范围,在经营管理、客运服务等方面专门作出规定。

二是完善许可管理。条例根据巡游车和网约车的不同特点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巡游车,《条例》规定实行运力指标总量调控和车辆经营权配置管理,巡游车车辆经营权的投放采取公开招标等方式合理配置,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巡游车车辆经营权取得人在签订经营权使用合同后,应当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为四年,并不得超过经营权期限和车辆使用期限。

对网约车,《条例》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并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依法取得网约车运输证,有关参数、性能符合本市有关规定。

三是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两态融合。《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行业融合,并从两方面推动融合:一是统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条例》不再区别巡游车驾驶员与网约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而是统一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凡是取得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在巡游车和网约车两个业态通用。二是统一基本客运服务要求。《条例》按照能统即统、融合发展的思路,对出租车客运服务的基本要求作了统一规定。例如,条例规定出租车经营者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使用合规车辆、配备合规驾驶员、按规定投保、利用车载智能终端实行管理、建立乘客评价、服务质量投诉及处理制度等;《条例》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应随车携带证件、保持车内外整洁,不得违规拒载,不得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同乘,不得违规中断运送服务,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更换车辆,不得故意绕道、不得出租、转借、涂改营运证件、不得超出许可区域经营,不得对投诉人实施报复,等等。此外,《条例》还鼓励巡游车经营者与网约车经营者进行合作,推动巡游车转型升级,探索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四是改革巡游车运价管理机制。按照现行规定,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大部分巡游车经营者反映现行定价机制无法实现公平竞争,要求进行改革。《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巡游车可根据市民需求变化调整运价。规定巡游车通过电信、网络服务平台提供预约服务的,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制定或者调整运价规则应当提前十五日通过其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五是维护公平竞争运营秩序。《条例》要求,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对出租车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建立日常巡查机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制止、查处非法出租车经营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条例》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对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相关结果作为配置巡游车经营权指标和延续经营许可的重要依据。《条例》规定,网约车经营者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侵害驾驶员、乘客的合法权益。

六是加大处罚力度。《条例》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其社会危害性,对于营运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根据不同情形分别规定了罚款、停业学习,直至收回车辆经营权、吊销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等措施,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增强从业者守法意识,维护良好营运秩序。如针对目前问题突出、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顽症痼疾,依法作了更为清晰的表述。条例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有擅自改动计程计价设备,虚增运费、辱骂或者殴打乘客、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的,直接吊销其从业资格证。议价、要价、违规拒载、绕道、甩客、强行拼载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出租车驾驶员被处罚或者有效投诉一次的,停业学习二天;十二个月内累计满二次的,停业学习五天;停业期间,暂扣其从业资格证。十二个月内累计处罚满三次的,吊销从业资格证。这样更有利于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能够更好地保护乘客权益。

有关这两部法规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刚才何敏同志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立法亮点等方面对两部法规作了介绍,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和把握法规的立法原意。

接下来请林荔松同志介绍我市出租车管理工作情况和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林荔松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按照会议安排,我简要介绍 近年来我市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情况和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工作安排

近年来,随着科技进步以及“互联网+”的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称网约车)以其方便快捷、高品质、多样化和差异性出行的经营模式逐步兴起,我市传统巡游车服务差、经营难、规模萎缩等问题突出,陷入“出租车先抛弃市民、市民也抛弃出租车”的恶性循环,同时网约车平台不依法经营,挂靠大量不合规车辆营运问题突出。结合出租车业态的变化,市政府于2019年出台了《汕头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同步成立深化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投放新模式出租车运营,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引进“曹操出行”网约车平台合作,投放“巡游+网约”全新模式出租车500辆,采取“公车公营”模式运营;二是探索巡游出租车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运价,巡游时使用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网约时使用市场定价,营运两年来已获得老百姓接受;三是制订出台出租车“+互联网”营运规范,线上线下运营同步展开,扩大服务覆盖面,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我市出租车改革引起国内出租车行业及各地主管部门的关注,省内外多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到我市调研,省交通运输厅对我市出租车改革支持,在全省出租车文明服务拓展行动视频会议上指定我市发言,组织全省学习。

我市出租车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但从全行业来说,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汕头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本次《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修订,融入国家出租车改革的要求和网约车管理有关规定,以解决我市传统巡游出租车顽疾为切入点,重点明确传统巡游出租车新模式发展、网约出租车合法合规、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及价格机制市场化改革,加大不合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 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加强对全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聚焦发力,确保《条例》落地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条例》宣贯。切实增强做好《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确保宣传到位。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普及《条例》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识,为出租车行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条例》宣贯进企业、下基层,开展企业和驾驶员的专项培训,增强守法意识。对全市交通运输管理和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强化执法能力。

二是全面完善配套措施。以巡游车、网约车从业资格两证合一为目标,统一从业资格考试内容,配套出台符合《条例》要求新证件式样和相关规定;加强与公安部门对接,按季度通报出租车从业人员,及时清理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开发出租车网上办证平台,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区县加强对辖区内出租车经营活动管理,下放从业资格和道路运输证的许可职权,方便居民办理相关证照。

三是推进网约车合规进程。修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引导网约车平台、驾驶员自觉办理合规手续,落实网约车平台主体责任,加强网约车事中事后监管,每年联合组织开展对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联合安全检查。同步做好服务,引进网约车知名平台(美团已于年底前取得经营许可、哈罗出行正在办理经营许可申请)来汕运营,提供多元化服务。

四是落实企业经营主体责任。要组织出租车经营者按照《条例》要求,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车辆和司机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以及营运过程中所涉及方方面面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使到无论是企业各部门管理者,还是驾驶员,都有明确的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增强优质服务的自觉性。

五是做大做强新模式出租车。优行公司“巡游+网约”、“公车公营”模式运营接近一年,已经树立了良好的服务品牌,下来将继续发挥“曹操出行”良好示范效应,持续加快全新模式出租车投放,加快行业发展。以第三届亚青会为契机,争取扩大经营规模,满足亚青会出行服务及人民群众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高质量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把出租车行业打造成城市的文明窗口,为汕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刚才林荔松同志介绍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意见,有助于更好地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下面请林宝辉同志介绍市交通运输执法局的贯彻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宝辉

各位领导,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从酝酿到出台,经过广泛调研,深入讨论,反复修改,《条例》出台来之不易,良法才能善治,《条例》出台后要达到善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将在《条例》的贯彻实施上,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学习,确保执行《条例》不走样、不变通。领导干部带头抓好《条例》学习,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好、落实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理论授课、政策解读、主题研讨等多种形式,让全体执法人员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全体执法人员都能深刻理解和准确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在执法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运用好《条例》,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广泛宣传,为贯彻实施《条例》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多方发力、多形式呈现、多角度切入,形成“站、栏、端、微”多维联动、层次丰富的宣传态势,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效果。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通过“交通执法大走访”“送法五进”等活动,主动向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出租汽车从业者以及广大市民进行普法,使他们都能了解《条例》,熟知相关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条例》的公信力。一是我局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查处各种违反《条例》规定的违规行为。二是尽快制定并公布相应的裁量标准,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保障《条例》的公平公正实施,维护乘客、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探索科技执法新模式。充分利用指挥平台监控网络、无人机执法、车内录音录像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对营运行为进行监控,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使《条例》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增强《条例》的公信力。

同志们!贯彻实施《条例》,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是我市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相信,通过我们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努力,相关部门的有力配合,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汕头出租汽车的治理将进一步加强,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为我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发挥积极的作用!谢谢大家!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下面请魏岳强同志介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贯彻落实情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魏岳强

记者朋友们,早上好!

《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修订,对于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乘客、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具有积极的意义。《条例》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人员进行背景核查,对出租汽车的准入条件和车辆性能配置进行规范,为保障从业人员和乘客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提供了法制保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贯彻实施《条例》,加强出租车交通安全管理,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贯力度。出租车交通行驶秩序涉及群众和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加大对《条例》的宣贯力度。在强化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执法,规范服务等方面依法行政,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出租车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全面学习掌握《条例》,并按照规定申请办理运营手续和许可申请等,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和台账管理。一是切实清理驾驶人安全隐患。对属下所有驾驶人开展排查,对未及时年审或处理违法、事故的,督促及时处理。二是切实清理车辆安全隐患。对所属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和安全设备检查,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以及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的车辆投入运营,问题未整改之前坚决不予上路。

三、强化执法监督。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与交通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从路面查处、源头监管、责任追究等方面全方位发力,提升勤务等级,加大对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出租汽车行驶秩序和停车秩序的管理。

交通安全无小事。让我们各司其责,通力协作,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共同为群众平安出行、为构建和谐交通、为建设幸福汕头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汉元: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先自报家门。

汕头橄榄台记者

汕头出租车行业现况怎样,《条例》出台后下步有什么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

汕头市现有传统巡游车企业8家,经营车辆246辆;全新模式出租车1家,经营车辆500辆;网约车平台12家,合规经营车辆6辆,无论在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及覆盖面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我市已制订出台《出租汽车文明服务拓展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继续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行业发展模式,做大做强“巡游+网约”模式出租车,彻底解决拒载讲价多收费的行业痼疾,引导群众恢复对出租车行业的信心,加大力度整治非法网约车,促进网约车行业提高合规比例,服务逐渐规范。

南方日报记者

《条例》出台,对促进出租车行业发展,带来了哪些利好?

市交通运输局

《条例》针对行业问题,统一出租车从业资格管理,打破现阶段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不能相互流动的困局;放宽对驾驶员需取得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核发驾驶证的限制,吸引更多的驾驶员从事出租车行业;统一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的经营服务要求,出租车经营者需承担承运人责任,使用合规车辆,配备合规驾驶员,使用智能车载终端对营运过程管理,解决网约车经营者对线下经营不重视的问题;价格机制上对巡游车进行松绑,除原有巡游、候客时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通过电信、网约等增值服务时实行市场调节价,解决巡游车行业定价机制僵化问题,提高与网约车业态的市场竞争力。

汕头日报记者

汕头网约车发展情况如何,下一步有什么管理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

汕头网约车行业发展还不够规范,目前,取得经营许可的有12家平台,只有1家投放了6辆网约车,曹操出行投放500辆新模式出租车外,其他平台无法招聘到驾驶员。我们接下来的措施:一是我们做好服务,继续引进国内知名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二是我们已启动网约车实施细则修订,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引导网约车平台、驾驶员自觉办理营运手续;三是对于个别平台公司不依法合规经营的问题,我局于12月1日牵头市互联网办、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约谈,明确要求在汕头市必须合规经营,配合政府部门管理,限期进行整改。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者的业务边界如何划分?

市交通执法局

两者在服务方式、车辆标准和价格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实现两者的差异化发展。巡游车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主要通过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等方式提供服务,也可通过电信、网络服务平台预约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网约车不喷涂明显标识,不能巡游揽客和站点候客、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服务。

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通过电信、网络服务平台预约客运服务的,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汕头电视台记者

市民投诉出租车违法行为,为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应当留意哪些环节?

市交通执法局

市民遇到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乱收费或绕道等违法行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保存好证据,按以往的经验,不少市民由于证据缺失,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市民可通过录音或录像取得被投诉人体貌特征、车牌号码、服务监督卡等信息,以及证明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使自已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羊城晚报记者

医院、车站门口经常聚集大量出租车,还有一些出租车存在拒载、甩客、不打表等违规行为,接下来如何加强对出租车的执法力度?

市交通执法局

针对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潮阳、潮南甚至普宁的市民前来中心城区参与社会活动的较多,与中心城区往来频繁,大多数出租车司机为了更多营收,聚集在医院、车站门口,舍近求远专门跑潮阳、潮南、普宁等外围地区,拒绝搭载不顺路或者前往市区相反方向的乘客。而外围地区路途遥远,乘客不愿意单独承担车费,也不信任出租车市场,认为打表价格偏贵,更愿意选择议价、拼车来减少车费。久而久之便助长了拒载、议价、拼车的陋习,形成了乘客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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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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