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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得到稳妥落实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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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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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情况。

今年,清远市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得到稳妥落实,把完成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在提高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方面,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一类地区(清城区)月人均不低于637元、450元;二类地区(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连州市、连山县、阳山县、连南县)月人均不低于637元、301元。城乡保障水平分别比上年增长15%和20%,高出省定水平4.5%和9%。截至11月底,全市有低保对象40597户、84884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约35017万元。

我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一类地区1292元/人月、1056元/人月;二类地区1292元/人月、928元/人月。截至11月底,全市有特困供养人员19015人,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21015万元,支出照料护理资金约1641万元。

在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方面,我市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出台了《清远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措施,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清远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伯伦通报相关情况。陈国飞 摄

市民政局局长 李伯伦:

截至11月30日,全市有建档立卡无劳力贫困人口45199人,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兜底保障政策45199人,兜底率100%;建档立卡残疾对象应纳入低保15585人,已纳入低保或发放临时救助金15585人,兜底率100%;建档立卡残疾对象应落实困难残疾生活补贴19326人,已落实19326人,落实率100%;建档立卡残疾对象应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597人,已落实15597人,落实率100%。

来源:清远广播电视台

编辑:喵喵

校对: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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