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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一居民楼住户经常往楼下吐痰,还曾扔垃圾、倒水......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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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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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爆料,

在浈江南路一居民楼

经常有住户向楼下行人道吐痰,

还有过路人遭殃,

到底是谁这么不讲卫生,

一起来关注。

记者来到浈江南路104号13栋看到,

行人道上有不少白色的,

已经风干的痰印。

附近商铺的店主告诉记者,

这是楼上的住户吐下来的,

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个月了。

店铺铺主:报警都报了两次,有时候出太阳,我们在这晒太阳,就吐口痰下来。有一次客户在这里停车,又吐到人家汽车上,我们在下面大声喊也试过,他不理你。

有居民表示,

这是4楼的一户老人家,

除了吐痰以外,

还试过往一楼扔垃圾和倒水,

劝阻了多次但是效果不佳。

居民:那个阿公天天吐痰,我都说过他,他不敢出声,开始说没有,后来我亲眼见到了,看着他吐的。

记者前往4楼住户处,

发现无人应答。

随后来到社区中心了解情况,

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他们也收到了投诉,

接下来会积极张贴告示,

劝阻这样的行为再次发生。

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这里什么住户都有,有些是本地,有些是租给被人住。我们只能贴一个告示出去,劝导不要随地吐痰。

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

就将“头顶上的安全”列入其中,

明确相关责任。

公德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法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与现行侵权责任法不同的是,在侵权人、受害者之外,明确列出物业作为“第三方”的责任。倒逼物业出手拦截高空抛物,对于化解高空抛物这一城市顽疾,具有现实意义。

一个 30g的普通鸡蛋,

4楼 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

8楼 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 ,

18楼 高抛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

25楼 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让我们一起行动,

抵制高空抛物等不良风气,

别因为疏忽,

给楼下的行人带来致命伤害!

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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