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一居民楼住户经常往楼下吐痰,还曾扔垃圾、倒水......
近日有市民爆料,
在浈江南路一居民楼
经常有住户向楼下行人道吐痰,
还有过路人遭殃,
到底是谁这么不讲卫生,
一起来关注。
记者来到浈江南路104号13栋看到,
行人道上有不少白色的,
已经风干的痰印。
附近商铺的店主告诉记者,
这是楼上的住户吐下来的,
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个月了。
店铺铺主:报警都报了两次,有时候出太阳,我们在这晒太阳,就吐口痰下来。有一次客户在这里停车,又吐到人家汽车上,我们在下面大声喊也试过,他不理你。
有居民表示,
这是4楼的一户老人家,
除了吐痰以外,
还试过往一楼扔垃圾和倒水,
劝阻了多次但是效果不佳。
居民:那个阿公天天吐痰,我都说过他,他不敢出声,开始说没有,后来我亲眼见到了,看着他吐的。
记者前往4楼住户处,
发现无人应答。
随后来到社区中心了解情况,
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他们也收到了投诉,
接下来会积极张贴告示,
劝阻这样的行为再次发生。
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这里什么住户都有,有些是本地,有些是租给被人住。我们只能贴一个告示出去,劝导不要随地吐痰。
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
就将“头顶上的安全”列入其中,
明确相关责任。
公德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法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与现行侵权责任法不同的是,在侵权人、受害者之外,明确列出物业作为“第三方”的责任。倒逼物业出手拦截高空抛物,对于化解高空抛物这一城市顽疾,具有现实意义。
一个 30g的普通鸡蛋,
从 4楼 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
从 8楼 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 ,
从 18楼 高抛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
从 25楼 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让我们一起行动,
抵制高空抛物等不良风气,
别因为疏忽,
给楼下的行人带来致命伤害!
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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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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