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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微信号日赚百元?河源有人摊上事儿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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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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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收v,不想卖的可以租,XX元/天。”

看到这样的广告,惊讶之余居然还有点点心动!

账号密码借出去几天可以到手几百块!简直躺着赚钱!

这样不劳而获又稳赚不赔的好事上哪找啊!

但你想过没有:

人人都可以免费注册、使用的微信,

他们为什么要租呢?

我们的身边最近就有这样的案例↓↓↓

11月25日,河源市江东公安分局反诈专班接到一条公安部下发的案件线索核查指令。经查,一切证据最终锁定了河源的一名在校学生小陈。当民警出现在小陈面前时,小陈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怎么自己突然成了犯罪的帮凶?

原来,小陈在今年9月份加入了一个发布网上兼职的QQ群,想赚点零用钱。通过这个所谓的“网上兼职群”,他在今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将自己的微信号以每天70元的价格出租给群里的一个陌生人!结果不法分子用他的微信号在网上实施诈骗,最终导致河南新乡的一位受害人曹某被骗走一万多元!

这个河南的受害人又是如何被骗的呢?

2020年10月6日下午,曹某在手机上接到一个陌生人发来的短信,说网上刷单可以赚佣金,曹某于是添加了广告上的微信号,被拉到一个领取“刷单任务”的微信群进行刷单,开始的几单任务都很快有返利,到后面微信联系人称要连续刷够四单,做足一万块的流水才可以返款,于是曹某陆续通过对方微信发过来的二维码、银行卡账号一共支付了一万四千元人民币!最后诈骗分子仍然找借口不返款,要其继续刷单,曹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保留好聊天记录赶紧报警。

原来,河南省新乡市发生的这起电信网络刷单诈骗案,犯罪分子使用的微信,正是小陈出租的自己实名注册的微信。 小陈以涉案嫌疑人的身份接受了公安机关的调查,经审讯,小陈交代了自己实名注册的微信账号在网上以每天70元的价格进行租赁的事实,期间他的微信账号被多次封停,但小陈多次解封后仍然在网上进行出租,最终获利人民币7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同样的案情仅此一例吗?

11月4日,东源县公安局反诈专班查获一个本地涉诈微信号,其实名注册人居然是一名在校小学生,该学生在网上将自己的微信号出借给网友使用,后被诈骗团伙用其微信以贷款诈骗的手法骗取山西省长治市一名受害者6000元。

11月6日,和平县公安局反诈专班查获一个本地涉诈微信号,经调查,该微信号的所有者是一名高三学生,平时没有使用该账号,其弟将他的微信号出借给同班同学使用,后被该同学出租给网上收微信号的人,最终该微信号被诈骗团伙以刷单诈骗的手法骗取广东中山市一名受害人一万六千多元。

11月23日,龙川县公安局反诈专班查获一名出租微信号给网友的在校学生,该学生以每日100元的价格将自己注册的微信号出租给他人,以致该微信号被诈骗团伙以刷单诈骗的手法骗取2浙江省温州市的受害人7000元。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已经明白了,电信诈骗嫌疑人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隐瞒自身身份信息,在微信群、QQ 兼职群、追星群以及贴吧等平台发布租借微信号的兼职广告,报酬一般在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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