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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获“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第二名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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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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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评议活动

近日,清远市2020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随机抽取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科学技术局、清远海关、清远银保监分局六家单位开展履职评议,经过自查自评、实地考察、网站公告、社会评议、履职报告等评议步骤,市统计局获得了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了增强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强化统计法律法规权威,市统计局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市委党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基层,制定《2020年清远市统计系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清远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统计普法任务,推进统计普法顺利实施,不断增强公职人员及企业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全市统计数据真实性。

同时,7月份以来,市统计局采取“双随机”抽查办法,对县级和县级以下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旨在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度,通过执法检查“以查促统”进一步夯实全市统计工作基础。

下一阶段,市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作出的“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民法典、统计法等学习宣传,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普法教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市统计局法规和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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