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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行为,拘留7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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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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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6时40分许

四川达州一小区发生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

不料被一辆黑色轿车堵在小区消防车通道上

小区保安及业主多次电话联系

告知车主小区发生火灾,急需挪车

车主得知情况并没有立刻出来挪车

而是找各种借口

火势不等人

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民乐街消防站消防员

立即跑步赶往火灾现场救援

及时完成了灭火任务,无人员伤亡

约50分钟后

该车主徐某某才现身挪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 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消防车通道=生命通道

再次提醒大家

道路千万条

千万别堵生命通道这一条!

来源 | 广东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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