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珠海

广州+深圳+珠海三地联手,事关你我的房子!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10-04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

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

又有新进展!

12月底前将实现多个业务“跨城通办”!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探索在广州、深圳和珠海三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实施方案》明确了

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的办理方式等细则。

12月底前 这些业务 实现“跨城通办”

《实施方案》要求三市

在2020年11月30日前

完成 “跨城通办”的前期准备工作,

12月底前实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业务“跨城通办”。

可通过两种方式办理

《实施方案》明确,

“跨城通办”运用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

申请人可通过

异地(申请人所在地) 大厅和网上申请

两种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地(申请人所在地)大厅办理

大厅办理采用“异地申请、属地受理、大数据审核、网上缴费、EMS送达”模式,通过“数据线上跑、快递线下送”方式,实现跨城不动产登记业务 “就近办理,只跑一次”

网上申请

“跨城通办”的基础是大数据共享

和网签备案、网上缴税(费)

在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实现,

以及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名)等

电子材料或技术

在不动产业务的全面部署应用。

为顺利实现“跨城通办”

《实施方案》还提出以下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三地登记机构加强与政数部门、住房交易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网签系统以及网上缴税(费)支付系统的对接, 确保网签备案及缴交税费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省自然资源厅开发搭建省级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负责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和公共支撑能力服务(包括统一支付、电子签章(名)、统一物流),并 明确电子签章(名)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可以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依据,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少填、少报、少跑的目的。

由传统的属地申请

转变为由申请人根据便利、自愿原则

任意选择异地登记机构大厅

或网上申请办理,

缩短办事距离,减少办事成本,

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期待“跨城通办”早日实现!

来源:珠海发布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网站推荐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