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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珠海这4家店被华为公司告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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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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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作为我国通讯设备行业巨头,

在世界通讯科技领域享有盛誉。

在各大城市商圈,装饰有“华为体验店”、

“”“”等标识的店铺

随处可见

花粉们(华为粉丝)随意

走进这类店铺,或选购或体验

便可享受最新的华为科技

殊不知,竟有店铺未经授权假冒

“华为体验店”,自行以

“”“”等标识装饰店面

售卖非华为产品!

近日,香洲法院相继审结四件

涉侵犯“华为”系列商标的案件

具体怎么回事

赶快随小香香一探究竟吧!

华为:侵犯商标权!

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先后在第9类、第35类商品/服务上注册“”商标,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范围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其保护套、数据线、广告、广告策划等。

2019年10月,华为公司发现珠海有四家经营电子产品的小商铺未经授权私自在门店招牌、店内装潢上突出使用 “ 华为体验店 ”字样和“

”“

”标识,且店内销售的手机数据线并非华为产品。

华为公司认为,四家店铺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主观上具有“傍名牌”的故意,极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店铺由华为经营或由华为授权经营,侵犯了其商标权,遂对店铺使用“华为”标识及出售非华为数据线的行为进行公证取证,并向香洲法院起诉,要求四家店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商铺:不构成侵权!

不应诉!不赔偿!

被诉商铺均为经营电子通讯设备的个体工商户。

针对华为公司的起诉,部分商铺经营者在收到起诉状后随即注销并关闭了店铺,但拒绝应诉;部分商铺负责人则表示店铺内本就销售华为手机,使用华为的商标进行装潢装饰并没有欺骗消费者,且店铺内所售的华为数据线来源于第三方,自己无从知悉被诉数据线是否为正品,店铺的行为没有侵害华为公司的商标权,拒绝赔偿。

法院:释法明理保护商标

认定侵权判决赔偿

针对上述被告的辩解,法官向其宣讲了商标侵权的法律法规,并解释了“傍名牌”的法律风险和民事责任。

商铺业主逐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在特邀调解员释法明理的耐心调停下,其中三宗案件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商铺同意对华为公司进行赔偿。

其余一起案件未能达成调解协议,香洲法院依法判定该商铺的行为侵犯了华为公司的商标权,并综合考虑涉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被告侵权的具体情况、主观过错程度、经营规模、经营地址及经营时间、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判决 被诉商铺赔偿华为公司损失2万元。

新店开张,装饰装修时一定要注意

千万不要自作聪明擅自使用他人品牌标识

更不要心存侥幸以为只是打“擦边球”

在招牌及室内装潢中突出使用他人品牌商标标识

极易误导一般消费者以为店铺是品牌直营店

即使店内销售该品牌产品

“搭便车”“傍名牌”的行为

依然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

不但要被判令及时拆除、停止侵权、

还要面临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另外,在店铺内销售假冒

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

除了须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外

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

你买的华为手机或者配件是正品吗?

素材来源香洲法院,香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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