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东莞

纵容这一违法行为,东莞两房东被立案调查!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9-01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东莞房东们注意了

面对这一类违法

除了租客要接受处罚

房屋出租的房东们也要被调查

近日,东莞虎门

就有两名房东被立案调查

一起来看看……

01、

无证照作坊违法

房东被调查

3月11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联合虎门公安分局对白沙社区创兴路开展突击执法,查处1家无证照阳极氧化作坊,生产废水未经处理排至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其生产主管陈某治和经营者陈某略已被公安刑事拘留,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已被作出40.24025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

7月15日,虎门市场监管局根据移交案件线索作进一步调查,经查,发现该作坊出租人(房东)为陈某杰,陈某杰承认将经营场地租给陈某略从事五金加工经营,经营期间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由于出租人(房东)陈某杰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02、

无证照电泳作坊违法

房东一起被立案调查

3月25日,虎门生态环境分局联合虎门公安分局对南栅五区民昌路开展突击执法,查处1家无证照电泳作坊,未办理环保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经营者为胡某典,其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被作出30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

7月21日,虎门市场监管局根据移交案件线索作进一步调查,经查,发现该作坊出租人(房东)为杨某林,杨某林承认将经营场地租给胡某典从事五金加工经营,经营期间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由于出租人(房东)杨某林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最高刑罚7年有期徒刑

执法人员提醒:各位出租人,要提高法律意识,出租房屋时要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责、约定守法事项,出租人有义务提醒或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做到合法经营,并且要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检查出租的厂房物业,发现有违法生产活动应立刻制止,或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纵容违法生产行为。   据了解,出租人明确知道承租人的生产活动会严重污染环境,但仍然对其放任不管的话,从法律上出租人应该作为污染环境罪的从犯处理,按照刑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东莞房东们请相互转告!

来源:东莞时报官微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网站推荐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