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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次进行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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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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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清厦村鹿湖坝商住A更新单元划定图则

8月21日上午,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挂出两块地:编号2020WD001,及编号2020WD002。这两块地的特别之处不仅在于它们的编号,更在于它们属于城市更新类。这是东莞首次进行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

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与前期服务商有何区别?业内人士表示,前期服务商的工作范围仅限于项目实施之前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更新单元划定、不动产权益核查与确认、更新意愿征询、资产评估、物业查丈、拟定拆迁补偿方案、编报挂牌招商方案等。就前期服务商而言,其地位属于前期工作服务的受托主体,不涉及项目开发实施的实质内容。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7日正式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东府办〔2019〕29号,以下简称《操作规范》)相关规定,前期服务商工作及费用不与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相挂钩。《操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前期服务商费用按照‘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处理”,故东莞并未赋予前期服务商在同等条件下成为收购主体的优先权。《操作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依竞价规则确定的出价最高者为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的收购主体”,此种制度设计规避形成“同等条件”的可能,意味着前期服务商只有成为地价款网上竞价报价最高者才能成为收购主体。

而《操作规范》第六条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的实施主体,负责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前期工作,编制挂牌招商方案,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挂牌成交后组织编制‘1+N’总体实施方案,承担更新单元的实施监管,配合做好验收工作,接收和管理配建的公共设施”;第二条规定“一个更新单元原则上整体挂牌确定一个改造主体”;第二十九条规定“单一主体是挂牌公告约定、收购协议的履行方和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

也即是说,前期服务商而言的地位属于前期工作服务的受托主体,不涉及项目开发实施的实质内容,真正要拿到城市更新项目,还需要通过单一主体挂牌招商。

据了解,编号2020WD001地块位于凤岗镇竹塘村下围工业区,凤深大道与凤清路交汇处,单元范围西至东深河、东至凤清路、南至东深公路、北至大塘北路。地块占地面积为59352.19平方米,容积率4.0,总计容面积为23.74万平,起拍价为4239万。规划用途为M0(新型产业用地),土地年限为50年。

编号2020WD002地块位于位于清溪镇清厦村鹿湖坝小组,北至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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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原新城新天地
  •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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