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人的医保将有大变化!这项费用拟纳入报销!
珠海人注意!
未来,医保 将有重大变化
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了!
个人账户可支付子女就医费用了!
为更好解决职工医保门诊保障问题
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
今天,国家医保局发布了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其中明确,要针对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共济保障机制,支付比例为50%起步,并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这意味,门诊小病、常见病也将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
报销比例50%起步
据介绍,这次改革的核心举措有3项。第一项就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报销比例从50%起步。把门诊小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这是一项新增的医保待遇。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在门诊开展的一些手术,也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参照住院报销管理。在门诊慢特病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慢特病的保障。
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亲属就医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
也将有变化
过去医保个人缴费的2%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放到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个人缴费的部分仍然计入个人账户。
除此之外,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扩大了。之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基本医保的一部分,执行基本医保基金的规定。 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享受人群将从参保人本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扩大支付范围包括,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另外,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消费。
除此之外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扩大了
之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基本医保的一部分,执行基本医保基金的规定。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享受人群将从参保人本人扩大到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扩大支付范围包括,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另外,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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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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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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