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和编制岗位空缺、实际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驾驶员岗位:其中持B牌驾照和C牌驾照各1名)。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信息发布:2020年8月21日~8月27日在清远消防微信公众号、清远消防官方微博及其他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
报名时间:8月27日12时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相关岗位工作。政治审查合格,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意识、忠诚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参照《广东省消防员职业健康体检标准》,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及其它可能影响工作的疾病。
(三)年龄22至35周岁。
(四)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拥有B牌(含)以上驾照,男性,驾龄3年以上,驾驶技术娴熟;小客车驾驶员岗位需持C牌(含)以上驾照,男性,驾驶技术娴熟,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常用的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大专以上学历和退役军人(消防员)优先。
三、岗位任务
政府专职队员(消防车B牌驾驶员岗位)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现场的战勤保障工作,参照现役模式驻队管理。C牌车辆驾驶员岗位从事驾驶、文秘、外勤、统计等相关工作。
工作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办富强路39号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2、时间及要求: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27日12时前,报名后请按照清远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外出,严禁出入境和有国外旅住史人员、疫情防控重点区域人员接触,严禁到机场、口岸等客流量较大的场所,耐心等待我单位考核通知。(考核时提供粤省事健康码记录)
3、应聘者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面试时需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1)《市消防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考试,面试及体检等。
(三)考试
初定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9月1日。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实操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操考试×50%+面试×50%。
1、实操考试和体能测试
由考核组设置考核条件,考核应聘人员实际驾驶车辆和体能水平,由考核组人员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主考官面试打分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薪酬待遇
(一)录用后,试用期2个月,发放工资3500元/月。试用期满2个月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B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每月到手约5800元,C牌车辆驾驶员岗位每月到手约4200元,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消防救援执勤补贴、绩效工资、岗位补贴等,并按照工作岗位和年限定期增资,成为支队工会会员可享受支队工会福利。按照国家规定为入职的员工购买社保,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入职员工投保集体人身意外伤亡保险。
(二)食宿标准参照国家队消防救援站标准,由单位供给。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政府专职队员原则上每月休息6-8天。享受婚假、陪护假等假期,法定七大节日视队伍执勤训练情况统筹安排轮休,享受15天带薪年假(转正第二年起)。
六、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每年签定一次聘期合同。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三)入职上岗时间初定为2020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2、本次招聘由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6ZVV-CVBkYidoTBbKLLNg
提取码:pty6
清远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8月20日
- 标签:全国人大会议
-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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