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就是外嫁女吗?就不能分配相关补偿款吗?
最近我们接到市民报料称,
自己的户口一直都在村里从未迁离,
但村委会在分配相关补偿款的时候,
却将她排除在外,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一起来了解。
据市民曹女士介绍,
她户籍所在地位于曲江区沙溪镇
长坪村委会新曹屋村,
按照当地的政策,
他们村符合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
从十几年前开始,
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
都可分配到相对应的补偿款,
但她却没有。
曹女士:这个“生态公益林款”我是一直都不知道的,是2018年的时候我姐姐跟我说了一下,说你有一笔“生态公益林款”他们没有分给你,那时候我工作也很忙,就一直没有去问。
曹女士向村委询问后才得知,
原来这与自己在2009年未婚生子有关。
按照村委会关于生态公益林款的分配方案,
外嫁女、死亡人员、空挂户等
不能参加分配。
但曹女士坚持认为,
自己从未领取结婚证,
也没有将户口迁出,符合分配条件。
曹女士:当时他们就是一个口头回应,就说我是外嫁女不予分配。但我不属于外嫁女,因为户籍上明明注明了我是未婚的,我怎么成为了外嫁女我就不知道,如果我属于外嫁女,要给个证明、理由给我。
随后,
记者也前往长坪村委办事处了解情况,
曲江区沙溪镇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对于此事他们知情并参与了协调。
曲江区沙溪镇党委副书记 黄维胜:我们也召集村委、村小组,还有司法所、驻村律师等共同探讨了这个情况。分别做了村委和村小组的工作,因为这个事情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前段时间村民也对这个问题开了会议,经过村中代表的表决,他们现在都是不承认曹女士的成员资格。这个会议是合法的,经过了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表决,如果她对这个结果有异议,需要维权也可以走法律渠道进行解决。
对于此决定,
曹女士表示,
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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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记者报道
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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