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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挡车牌?罚400元,记12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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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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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处罚,

很多人在车牌上绞尽脑汁做文章,

结果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一次遮挡号牌,罚400元+记12分

你说值不值?

8月3日下午,翁源交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巡逻时,查获了一辆遮挡号牌的轻型货车。

当天下午,执勤民警在其辖区巡逻,行至坝仔街一超市门口时发现一辆货车随意停放在马路上,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该车前后车牌被人故意用毛巾遮挡住了。由于驾驶员并未在现场,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

随后,民警通知驾驶员到大队接受处理,驾驶员雷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雷某交代,他是给超市送货的货车司机,眼看自己驾驶证没分了,自己因为知道该路段没有电子监控抓拍,所以自作聪明用毛巾将前后车牌遮挡,企图逃避处罚。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受到了更严重的处罚。

执勤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400元、记驾驶证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韶关交警提醒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属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将会受到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需要参加满分学习并参加科目一考试,才能将违法记分清零。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要故意遮挡或污损车牌,切莫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来源:韶关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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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百花缭乱二次觉醒
  •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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