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文明好市民”评选活动开始啦
开始啦
为充分调动我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激励并带动更多市民参与到文明行为促进行动中来,切实提升我区市民文明素质,区文明办决定从7月份开始至10月份,开展“文明好市民”评选活动。
1.评选对象范围
在高要区生活、工作、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候选人。
2.评选标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弘扬文明、积极参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自觉履行《肇庆市文明市民公约》《肇庆市文明市民“十要十不要”》,遵守《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在本职工作、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某一领域里有突出表现,在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口碑。
(4)无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评选人数
每月评选“文明好市民”25名。
4.推荐人选
采取单位、群众、个人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各镇(街道)、各单位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部门意见,公职人员的推荐候选人需核实其有无违纪问题;从事经济活动的推荐候选人需核实其在工商、税务、环保等方面是否有违法违规问题;广大市民群众也可以通过村(社区)居委会,向区文明办进行推荐和自荐。(填报材料可登陆“高要文明网”首页进行下载,网址: http://gy.wenming.gd.cn/)。
(1)对象评定。区评委会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考察、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文明好市民”候选人,在区内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宣传表彰。公示无异后报区文明委审定后,区内媒体进行公布表彰,授予高要区“文明好市民”称号。
肇庆市高要区“文明好市民”评选事关市民文明行为促进行动健康长远发展,各单位要真正把先进典型推荐出来,并做好典型的培育、筛选,发挥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整体促进的作用。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接受外界监督。如发现候选人资格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违反相关规定,将取消其资格,并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肇庆市高要区文明办
2020年7月25日
▲图源:文明肇庆。
附件1:高要区“文明好市民”推荐表
附件2:高要区“文明好市民”推荐人选审核情况表
(填报材料可登陆“高要文明网”首页进行下载,网址: http://gy.wenming.gd.cn/)
资料来源:高要区创文办
编辑:姚凤梅
审核: 刘静怡、 、陈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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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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