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源

河源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5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7-24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为严肃纪律、强化震慑,现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期间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和平县上陵镇桃源村委会原主任叶红来违规挤占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11月,和平县财政局下达上陵镇中央专项扶贫资金20万元,用于桃源村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1月,桃源村委会挤占中央专项扶贫资金8.989万元用于村委会办公楼装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叶红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紫金县南岭镇高新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钟百均、村委会计生专干陈志华违规为他人申报危房补助问题。2016年12月,钟百均、陈志华在明知村民陈某不符合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款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仍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致使陈某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3.4万元。2019年8月,钟百均、陈志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连平县油溪镇长潭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志宏,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魏仁青违规向群众筹资和收取工作费用问题。2016年底,油溪镇长潭村有3户农户因不符合条件未领取到“两不具备”搬迁补助资金而上访。黄志宏、魏仁青为减少矛盾,违规向群众筹资和收取工作费用共4.3万元,用于补助3户上访村民和工作费用支出。2018年11月,黄志宏、魏仁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好决胜之年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推动职能监督,聚焦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精准发现问题,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万绿清风网

免责声明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
网站推荐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