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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府城复兴,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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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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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公正肇庆)

被执行人梁某辉,我们是端州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本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拒不履行搬迁义务,本院现依法强制执行……

强制搬迁现场

近日,端州法院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对一起妨碍城市规划工程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

执行法官宣读搜查令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端州区城中路179号的执行现场,这里四周杂草丛生,大门紧锁。执行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宣读强制搬迁通告,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回应后依法打开门锁。

进入房屋,只见屋内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灰尘,一部收音机断断续续播报着节目。执法人员一一清点房内桌、椅、床铺、被褥等物品,贴上标签打包,搬离到指定地点保管,并将该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高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端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

在现场见证执行的端州区第八届人大代表吴兰芳表示,受端州法院邀请,她和其他几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准时到强制搬迁现场调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负责人了解详细情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整个强制搬迁过程秩序井然、合法合理。

工作人员对屋内物品进行登记、查封

被执行房屋系高要区住建局所有,于2015年4月1日出租给梁某辉居住,租期至2018年3月31日。因涉案房屋属于肇庆府城复兴项目被征收范围,为配合项目建设,高要区住建局于2018年3月21日与梁某辉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协议,约定高要区住建局向梁某辉支付补偿款和奖励款,梁某辉在指定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

期限届满后,梁某辉并未实际腾退,高要区住建局遂诉至法院。2019年9月,端州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判,判决梁某辉腾退交付房屋,并向高要区住建局支付房屋占用等费用。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梁某辉主动履行了部分义务,但拒不腾退交付房屋,于是,高要区住建局向端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梁某辉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搬迁。但梁某辉在指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拒不履行搬迁义务,严重影响了“肇庆府城保护与复兴”城市规划工程进度。因此,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搬迁措施,既保障了府城复兴项目进程,又打击了“老赖”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彰显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来源 | 端州区人民法院

编辑 |公正肇庆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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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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