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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不喧哗”也是一种文明素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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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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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乘坐一辆城乡公交车去乡下。车子开出不久,一名年约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就开始接听一个电话。只见这名小伙子旁若无人似的一边抽着香烟,一边大声地和对方聊着天,还不时高声大笑。邻座的一名老大爷叫小伙子轻声一点,不想小伙子竟凶巴巴地回了一句“关你屁事”,然后又接着高声打电话。此时,笔者不禁在想:在公共场所,如此肆无忌惮地“高声喧哗”,你的文明、素养和公德心是否丢了呢?

眼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民到餐馆、电影院、超市、车站、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已成为一种生活常态。按说,在这些公共场所里,每一位市民都应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的一些文明公约,而不大声喧哗就是其中之一。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的人竟不分场合,在公共场所时也毫无顾忌,想高声喧哗就高声喧哗,想哈哈大笑就哈哈大笑,根本不管旁人的感受。前不久,笔者陪几位朋友在一家小餐馆吃饭。由于该餐馆较小,几张餐桌都摆放在一个小餐厅里。刚吃不久,就见邻桌的几位小青年便开始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大声划着拳,吵得整个小餐馆里嘈杂不堪。旁边一位顾客叫他们小声点,一位小青年竟然站起来威胁道:“再说就修理你”。见他们一直高声喧哗不停,好几拨客人都纷纷离席,走出了这家餐馆。

其实,在很多公共场所里都有“请不要大声喧哗”等文明提示语,但是一些人却无视文明提示语,依旧我行我素。可以说,这既是缺乏公共意识的一种体现,也是对他人不尊重的一种表现。

再说,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看似是一件小事,但这却直接反映了一个人的文明素养。无节制甚至有意识地制造喧哗,其实是把自我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既是对公共空间的侵扰,也是对他人听觉的污染,更是对他人权益的侵犯。

因此,笔者以为,如果在公共场所里,人人都能学会换位思考,都能站在他人的角度着想,多些自律,少些放任,多些尊重,少些傲慢,那么,就能自觉做到不高声喧哗。如此,我们在公共场所里就能文明、和谐、礼貌相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怒怼就自然会越来越少。

总之,一句话,公共场所切莫“高声喧哗”。(湛江晚报 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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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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