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这样干!市区河道里竟发现20多件……
17日,有市民反映
有人在武江大道的亲水平台上,
私放地笼捕捉鱼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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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网友在后台留言,
谴责这种不道德的行为,
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督管理!
昨天(20日)上午九点,
市农业农村局采取紧急行动,
在武江大道的亲水平台上
清查非法捕捞行为!
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路沿着亲水平台一路检查,一路驾驶小船在河里巡查,很快就发现了不少用于非法捕捞的地笼,随后执法人员用剪刀把地笼剪破,放生其中的鱼虾。
在其中一处非法捕捞点,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件由三个地笼组成的“超级地笼”,每一个地笼都长达两三米,里面装满了小鱼小虾。这些非法使用地笼的人还利用重物把地笼两头固定好藏在水中,加大了执法人员的清理难度。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科员 王宁:
此次行动我们预计从五里亭大桥有亲水平台地方一直往下游走,清水平台全部清一遍,把这些非法的笼全部收掉。
记者了解到,每年的三月到六月是鱼虾的繁殖期,如果在这个时候对鱼虾产卵场或者产卵方式进行破坏的话,会严重影响鱼类的自然繁殖,破坏河内生态平衡。在昨天上午的查处行动中,执法人员一共查获22件地笼。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科员 王宁:
我们发现大的小的鱼虾都有,因为这种虾笼小的鱼也可以进去,大的鱼也可以进去。我们在去年行动当中,发现大的2斤左右的鱼会装到笼里面,但是这个笼还是对一些比较小的鱼苗比较有用,特别是在鱼的繁殖期,鱼苗进去,那鱼苗就等于长不大了。
一个上午,
执法人员就清缴了22件地笼!
据了解,
大部分下“地笼”的人都是附近的居民,
他们将地笼投放到水里后,
过几天再坐收渔翁之利,
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开始,农业部门规定每年的珠江禁渔期从3月1日0点开始,至6月30日24时截止,而我市的禁渔范围则是北江、武江、浈江段及其支流,在禁渔期间禁止任何的捕捞行为。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科员 王宁:
禁渔期是禁止一切放网、流刺网等捕捞行为的,除了休闲垂钓的以外,其他一切的捕捞作业方式都是禁止的。
据介绍,国家之所以设立禁渔期,是因为每年的3月到6月都是鱼虾产卵繁殖的季节,如果在河中放置非法网具笼具的话,不仅会破坏鱼虾的产卵场地,影响鱼虾的自然繁殖,甚至会破坏河流中的生态平衡,可能引起恶性的连锁反应。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科员 王宁:
即使不在禁渔期,在正常时期内,只要没有获得国家颁发的捕捞许可证的前提下,一切使用非法网具捕捞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对此,农业农村局的执法部门已经开始从各县市区河道中开始着手整治,目前已经收缴多套电捕鱼设备和网箱虾笼。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一经查获有类似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科员 王宁:
按照《渔业法》和广东省最新规定,个人进行非法捕捞,处以3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划重点!
禁渔期间,
在河里私设地笼非法捕捞将面临严重处罚!
想要钓鱼的市民
可以到有资质的专业场所进行,
切忌使用非法网具捕捞!
本台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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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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