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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这样干!市区河道里竟发现20多件……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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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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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还有人这样干!市区河道里竟发现20多件……

17日,有市民反映

有人在武江大道的亲水平台上,

私放地笼捕捉鱼虾!

↓↓

许多网友在后台留言,

谴责这种不道德的行为,

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督管理!

昨天(20日)上午九点,

市农业农村局采取紧急行动,

在武江大道的亲水平台上

清查非法捕捞行为!

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路沿着亲水平台一路检查,一路驾驶小船在河里巡查,很快就发现了不少用于非法捕捞的地笼,随后执法人员用剪刀把地笼剪破,放生其中的鱼虾。

在其中一处非法捕捞点,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件由三个地笼组成的“超级地笼”,每一个地笼都长达两三米,里面装满了小鱼小虾。这些非法使用地笼的人还利用重物把地笼两头固定好藏在水中,加大了执法人员的清理难度。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科员 王宁:

此次行动我们预计从五里亭大桥有亲水平台地方一直往下游走,清水平台全部清一遍,把这些非法的笼全部收掉。

记者了解到,每年的三月到六月是鱼虾的繁殖期,如果在这个时候对鱼虾产卵场或者产卵方式进行破坏的话,会严重影响鱼类的自然繁殖,破坏河内生态平衡。在昨天上午的查处行动中,执法人员一共查获22件地笼。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科员 王宁:

我们发现大的小的鱼虾都有,因为这种虾笼小的鱼也可以进去,大的鱼也可以进去。我们在去年行动当中,发现大的2斤左右的鱼会装到笼里面,但是这个笼还是对一些比较小的鱼苗比较有用,特别是在鱼的繁殖期,鱼苗进去,那鱼苗就等于长不大了。

一个上午,

执法人员就清缴了22件地笼!

据了解,

大部分下“地笼”的人都是附近的居民,

他们将地笼投放到水里后,

过几天再坐收渔翁之利,

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从2017年开始,农业部门规定每年的珠江禁渔期从3月1日0点开始,至6月30日24时截止,而我市的禁渔范围则是北江、武江、浈江段及其支流,在禁渔期间禁止任何的捕捞行为。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科员 王宁:

禁渔期是禁止一切放网、流刺网等捕捞行为的,除了休闲垂钓的以外,其他一切的捕捞作业方式都是禁止的。

据介绍,国家之所以设立禁渔期,是因为每年的3月到6月都是鱼虾产卵繁殖的季节,如果在河中放置非法网具笼具的话,不仅会破坏鱼虾的产卵场地,影响鱼虾的自然繁殖,甚至会破坏河流中的生态平衡,可能引起恶性的连锁反应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科员 王宁:

即使不在禁渔期,在正常时期内,只要没有获得国家颁发的捕捞许可证的前提下,一切使用非法网具捕捞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对此,农业农村局的执法部门已经开始从各县市区河道中开始着手整治,目前已经收缴多套电捕鱼设备和网箱虾笼。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一经查获有类似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二科科员 王宁:

按照《渔业法》和广东省最新规定,个人进行非法捕捞,处以3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划重点!

禁渔期间,

在河里私设地笼非法捕捞将面临严重处罚!

想要钓鱼的市民

可以到有资质的专业场所进行,

切忌使用非法网具捕捞!

本台记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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