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受疫情影响,合同规定义务不能正常履行怎么办?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韶关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工作,更好地依法科学防控疫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创业者和企业
不仅在业务层面经历着考验与挑战,
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履行困难
带来的法律问题也尤为突出。
这是否可构成不可抗力?该怎么做?
现在,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潘俊翔律师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观看完整视频)
Q
近期不少企业反映,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很多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大家都有疑问,对此情形,法律有没有针对性的规定?
A
由于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的,可以以“不可抗力”这一法定免责事由,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没有采取挽救措施导致扩大的损失除外。
因此,我建议受影响的合同当事人应积极协商互谅互让,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共度难关。
想了解更多防控疫情的法律知识,
请留意 韶关台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电视节目播出时间
●3月12日韶关台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18:13(陈晓琴) 20:32(黄飙)
21:50(李婕)
●3月13日 韶关台 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18:13(欧阳若诗) 20:32(黄静茹)
21:50(谢弥坚)
●3月14日 韶关台 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18:13(朱小玲) 20:32(潘俊翔)
21:50(刘珍)
●3月15日 韶关台 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18:13(杨豪) 20:32(杨姗姗)
21:50(刘炼鑫)
●3月16日 韶关台 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18:13(林丹燕) 20:32(吴锐)
21:50(黄晓芳)
- 标签:
- 编辑:洪刚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