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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受疫情影响,合同规定义务不能正常履行怎么办?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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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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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解读】受疫情影响,合同规定义务不能正常履行怎么办?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韶关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工作,更好地依法科学防控疫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创业者和企业

不仅在业务层面经历着考验与挑战,

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履行困难

带来的法律问题也尤为突出。

这是否可构成不可抗力?该怎么做?

现在,广东众同信律师事务所潘俊翔律师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观看完整视频)

Q

近期不少企业反映,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很多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大家都有疑问,对此情形,法律有没有针对性的规定?

A

由于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的,可以以“不可抗力”这一法定免责事由,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没有采取挽救措施导致扩大的损失除外。

因此,我建议受影响的合同当事人应积极协商互谅互让,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共度难关。

想了解更多防控疫情的法律知识,

请留意 韶关台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电视节目播出时间

3月12日韶关台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18:13(陈晓琴) 20:32(黄飙)

21:50(李婕)

●3月13日 韶关台 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18:13(欧阳若诗) 20:32(黄静茹)

21:50(谢弥坚)

●3月14日 韶关台 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18:13(朱小玲) 20:32(潘俊翔)

21:50(刘珍)

●3月15日 韶关台 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18:13(杨豪) 20:32(杨姗姗)

21:50(刘炼鑫)

3月16日 韶关台 综合频道播出时间:

18:13(林丹燕) 20:32(吴锐)

21:50(黄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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