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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补贴资金即日起开始申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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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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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水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补贴资金即日起开始申报

为加快兑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6号)第四条(区级及以上家庭农场)、第五条关于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资金,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为区级及以上家庭农场和三水区菜篮子基地的区内直销店。补贴标准按照《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6号)第四条(对区级及以上家庭农场进行一次性补贴)、第五条(对三水区“菜篮子”基地的区内直销店进行2个月的租金补贴)规定执行。

申报时间

即日起到2020年4月30日。

申报材料

1、佛山市三水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代表(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

1、佛山市三水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基地申报主体、直销店);

3、基地申报主体、直销店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直销店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5、反映直销店现时经营状态的现状照片(店面、内部各1张)。

(三)申报办结时间为3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经营主体需3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扶持资金申请表(盖章签名)和收据。

申报流程

符合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的经营主体于4月30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fsfczj.gov.cn)

监督和检查

(一)申请主体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审核过程中若发现申报资料造假或存在不实、违法等情形,一律取消该申请主体的申报资格,追回已拔付的财政扶持资金,且三年内不得享受政府各类财政资金扶持。

(二)佛山市三水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项目申报全程监督,对项目申报存在的问题可信访举报投诉。

来源:三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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