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有人发布疫情谣言!多人被抓!
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正处于关键期,然而有一些网民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却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阳江公安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同时,严厉打击散播谣言违法犯罪。
截止1月28日, 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网上造谣滋事违法犯罪案事件 21 起,行政拘留 6 人、行政处罚 4 人、教育训诫 15 人。
阳江公安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广大市民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措施时要关注官方发布信息,希望广大市民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相关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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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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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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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来源:阳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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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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