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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angtu徐玉玉案 3 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双拥共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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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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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 3 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7 月 31 日是 " 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 " 一审上诉期限最后一天,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审 7 名被告人中有 3 人提出上诉,分别是第一被告人陈文辉、第三被告人黄进春和第五被告人陈宝生,三人的上诉理由均是认为量刑过重。

  此案的第二被告人郑金锋、第四被告人熊超、第六被告人郑贤聪和第七被告人陈福地不上诉。

  7 月 19 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5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 7 名被告人中有 3 人提出上诉,分别是第一被告人陈文辉、第三被告人黄进春和第五被告人陈宝生,三人的上诉理由均是认为量刑过重。

  同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金锋有期徒刑 15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60 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进春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40 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 8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 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宝生有期徒刑 7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5 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贤聪有期徒刑 6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 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福地有期徒刑 3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 万元;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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