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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吃交通银行宣城分行违规: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国家商务部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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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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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8月2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发布宣银罚字〔2017〕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被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1月1日---2017年4月28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二)项规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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