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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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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育界代表,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梅县东山中学英语教师李杏玲受CETV1(中国教育电视台)节目组邀请,直播连线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施行以及教师如何把握惩戒“度”畅谈看法。

“教育惩戒权的到来,既是对学生的保护,也是对教师的一种尊重。”李杏玲说,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实际实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阻力。因为长期以来,教育惩戒和体罚的边界不清楚,惩戒“度”难以把握,老师们形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明哲保身”的观念和习惯,以至于面对“问题”学生,大部分教师依然不敢大胆行使教育惩戒权。

教师应该怎样把握教育惩戒“度”?李杏玲认为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尽快将相关文件精神推广宣传落实到位,鼓励教师放心管、大胆管;二是教师要提前吃透《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细则,做到依法依规合理使用教育惩戒权;三是教师要在关爱学生的基础上适当惩之有法,引以为戒,时刻牢记惩戒≠体罚,惩戒只是教育手段,而不是教育的目的。

“教育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学生也并非一‘惩’就改,需要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正确引导、爱心感化、耐心等待等多种方法共同推进。”亲其师则信其道,李杏玲说,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不好则会给孩子带来创伤。所以对于教育惩戒权,教师应敢用、善用、慎用。

梅州日报记者:林婉萍

编辑:张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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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怎样治疗恐惧症
  •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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