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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操作!河源大爷二次酒驾到交警队办业务,“自首”来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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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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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大多数酒驾司机,

看到交警一般都会“闻风而逃”,

生怕被交警抓获。

然而

还是有“胆大”的……

2月25日下午,市民邓某喝酒后,来到交警队办理驾驶证还证业务,却因酒后驾驶再次被查。难道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最终,河源交警依法出手,邓某因二次酒后驾驶及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及罚款3000元的处罚。

当天下午16时许,市民邓某来到河源交警支队源城大队内勤中队咨询办理驾驶证还证业务,碰巧源城大队大队长朱宝艺在中队指导工作,他发现邓某脸色通红,一身酒气,出于职业习惯,朱宝艺叮嘱邓某:“喝了酒,不要开车。”邓某随口回答说:“知道的,我是走路来的。”

邓某半年前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暂扣到期还证时间是2月26日,民警便告知邓某明天再来办理业务。邓某了解情况后便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朱宝艺大队长凭借自身的职业敏感,发觉邓某可能在说谎,于是安排内勤中队队员跟着邓某,等其安全乘车离开才回来。在邓某离开办公室后,内勤中队队员便跟随其后,果不其然,队员发现邓某正准备驾驶摩托车离开,内勤队员马上上前拦截,并将邓某带回中队。

通过询问当事人并调阅相关监控视频,对邓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进行核实,并锁定证据。经询问,邓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邓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9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邓某上一次酒后驾驶被查处时间不满一年,此次属于二次酒后驾驶,且无证驾驶。最后,邓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二次酒后驾驶行政拘留十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以及罚款3000元的处罚。

来源:河源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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