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协明令禁止“茶水费”等费用,违规将被降级!
继昨日华润万象府销售收茶水费被立案后,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重申:一经发现收取“茶水费”等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不得包容姑息。
《通知》就保持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了若干条规定。
在商品房销售方面,开发企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同时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在禁收“茶水费”方面,《通知》提出,开发企业不得以“预留房源”为名,违规收取“ 茶水费”等除定金和购房款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重申禁止企业员工或中介销售人员收取“茶水费”的行为,一经发现,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不得包容姑息。
实际上,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早已明文规定,严厉打击炒卖房号、收“茶水费”、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不正当经营行为。
在举报投诉方面,《通知》提醒企业和消费者遇到有收取“茶水费”、“指标费”、内定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得收集企业销售人员或中介销售人员非法收取有关费用的证据,及时拨打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69-22207339)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45)进行举报投诉。
在落实项目认购方面,《通知》提出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工商管理局(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两天无理由退定”宣传海报均需在销售中心公示,避免纠纷。
在加强监督检查方面,市房协将加大对诚信联盟成员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如有违反将责令整改;如不改正,将责令退出诚信联盟并向社会公示,且预售款监管等级降为C级。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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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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