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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电力市场准入有关事项及公布(第一批)电力市场准入用户名录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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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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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力用户:

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2020〕84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第一批)电力市场准入用户名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市场准入标准

(一)所有进入市场的电力用户须满足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

(二)大用户准入标准。年度用量8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业用户或年度用电量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商业用户,可作为大用户进入市场。在此基础上,大用户的工、商业用电可一并参与市场交易(其中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企业及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非工业用电可与工、商业用电一并参与市场交易)。

(三)一般用户准入标准。一般用户市场准入按工、商业用电量合并计算(其中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企业及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的非工业用电可与工、商业用电合并计算)。

1.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400万千瓦时及以上;

2.省政府认定的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有色金属企业不设年度用电量要求;

3.钢铁、建材(水泥、石灰、石膏制造及其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及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重点行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200万千瓦时及以上;

4.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100万千瓦时及以上;

5.工、商业物业管理企业准入门槛为年度用电量2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和年度用电量1500万千瓦时及以上。

二、用户办理安排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做好优化便民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如下:

(一)网上公布市场准入用户名单

中山供电局根据通知要求,对工、商业用户的用电量门槛进行核实,现将2021年(第一批)符合市场准入用户名录予以公布(附件1)。列入名录的用户具备参与电力市场资格,自愿在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开具账户后可参与电力市场的交易。

(二)其他类别用户申报

未列入名录的用户,且有意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请按照用户市场准入要求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符合工、商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的,请提交《企业参与广东电力市场申请书》(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2.符合省政府认定的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准入门槛的,请提交《企业参与广东电力市场申请书》(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证明等相关资料。

3.符合有色金属企业准入门槛的,请提交《企业参与广东电力市场申请书》(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等相关资料。

4.符合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准入门槛的,请提交《企业参与广东电力市场申请书》(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广东省高新技术证书等相关资料。

5.符合钢铁、建材(水泥、石灰、石膏制造及其制品制造,玻璃制造及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重点行业用户市场准入门槛的,请提交《企业参与广东电力市场申请书》(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环境保护验收批复等相关资料。

6.符合物业管理企业准入门槛的,用户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电力用户参与直接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7〕208号)要求提交材料。

以上符合条件的用户,请于每月最后一天前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邮件名称:XXX公司参与广东电力市场申请书)发送至市发展改革局能源科邮箱。我局将于次月10个工作日核实,并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向社会公布。

附件:

▲2021年(第一批)电力市场

准入用户名录

▲企业参与广东电力市场

申请书(模版)

(本文由中山发改编辑部编辑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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