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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不还清,卸你一条腿”!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栽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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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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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低门槛条件”为幌子,引诱受害人以车辆作抵押贷款后,给车辆安装上定位装置。受害者“违约”,便被收取违约费、逾期费、管理费;受害者不交钱,车辆就被开走或拖走,被收取拖车费、停车费、保管费,甚至车辆被变卖……

2020年6月30日,随着源城区人民法院对孙某刚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判决,他们所犯的罪行被公之于众。

披公司外衣为非作歹

▲警方查获的作案工具。

套路环环相扣

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民警在办案中发现,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中,在各环节层层设套。

一是“宣传环”。通过发广告、网络推广、电话营销等方式,以“不看征信、负债,无抵押,手续简单,当天放款”为诱饵,吸引受害人“上钩”。

二是“签约环”。利用受害人急需用钱的心理,诱使受害人接受严苛的“条款”,包括:用车辆抵押,在车上安装定位装置,支付信息平台管理费,车辆查档费、上门考察费、管理费等前期费用等,跟受害人签署《借款合同》《居间服务协议》《逾期变卖委托书》等“合同协议”。

三是“装GPS环”。发放远低于受害人车辆价值的贷款后,在受害人用于抵押的车辆安装GPS定位装置,随时对受害人的车辆进行跟踪。

四是“拖车环”。如受害人“违约”,通过GPS定位装置,找到受害人车辆停放位置,使用此前受害人提交的备用钥匙,将车辆开走或强行拖走并藏匿。

五是“创收环”。以变卖车辆、向法院起诉为要挟,迫使受害人支付拖车费、违约金、管理费等。

六是“卖车环”。若受害人车辆被“扣押”后,不按“合同协议”支付各种费用,将车辆变卖盈利。

受害人被害得真惨

警方查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次,涉及受害人40多名。以下是其中2名受害人的被害经历。

2017年11月,何东以车辆作抵押,从上述“车贷公司”贷款2.5万元,被收取信息平台管理费、车辆查档费等前期费用后,实际到手1.74万元。2019年1月19日,何东开车路过市区鳄湖公园附近,因未按时还款,被“车贷公司”的人截停,并被强行押到“公司”。一男子威胁何东:“你现在赶紧把我们公司的钱还清,再罚2万元违约金,不然你不要想走了”。另一男子用手指着何东的头说:“你今天必须把欠的钱和违约金还清,不然卸断你一条腿!”……后来把何东锁进了一间小黑屋。直到1月21日,家人把5.5万元交给“车贷公司”,何东才能开车离去。

2018年3月,沈富以车辆作抵押,让“车贷公司”在车上安装了GPS定位装置,贷了款。后来沈富未能按时还款,被对方用油漆在其所经营商铺用车上喷上“还钱”两个大字,在其所住小区贴满了“老赖沈富,快还钱”的广告,广告上还附上其的照片……沈富的商铺最终关闭。

恶势力犯罪集团栽了

2018年12月5日,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揭发的孙某刚等人犯罪线索后,指定由该局扫黑除恶工作专班负责案件侦破,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派员参与案情分析研判,并对该案实施挂牌督办,将该案涉案人员抓捕归案。

▲警方抓捕涉恶逃犯。

2020年6月30日,源城区法院依法审结孙某刚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判处孙某刚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00000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二年不等,并处20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不等罚金。(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来源:河源市扫黑除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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