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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住建局人防工程质量监管股原股长、四级主任科员叶伟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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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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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龙川县纪委监委对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质量监管股原股长、四级主任科员叶伟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伟军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和宴请;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规划报建手续,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搞权钱交易,在办理工程项目规划报建事项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叶伟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叶伟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叶伟军简历

叶伟军,男,汉族,1969年4月16日出生,广东龙川人,大学专科文化,1990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4月任县建设局聘用制干部;

1998年12月任县建设局科员;

2001年7月任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市政村镇股副股长;

2003年12月任县城乡建设规划局规划测绘队队长;

2011年4月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工程股股长;

2016年12月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报建股股长;

2019年6月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质量监管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来源:龙川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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