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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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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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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每年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为做好初审工作,9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启煌带队赴市财政局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怀丹、秘书长李绿岸,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市财政局不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初步建立起财政综合管理、部门具体监管、单位主体责任的分级管理体制。积极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动态化、精细化管理。统筹盘活政府资源资产,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调研组指出,市政府及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研究出台了不少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为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打下坚实基础。调研组强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有力保证。要持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加快建立统一的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大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增强医疗服务能力上的重要作用,为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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